中新网广州2月9日电 (索有为 韦磊 王磊)记者从2月9日举行的广东省第十八次检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2年以来,广东检方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2846件15727人,挽回经济损失34.53亿元,查办职务犯罪立案数、大案数、要案数、侦结数、起诉数和有罪判决数等主要指标均居全国前列。
据广东省检察院负责人介绍,2012年以来,广东检方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55399人,提起公诉747174人,分别占全国检察机关的15.04%和11.06%。
广东检方还办理了一系列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其中,对国内最大基金“老鼠仓”犯罪马乐案提请抗诉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支持,对徐辉强奸杀人案提出再审意见最终被改判无罪,这两个案件分别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办理的张海违法减刑案、林崇中违法暂予监外执行案,拉开了全国检察机关违法减刑假释案件专项检察的序幕。
据统计,近五年来,广东检方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2846件15727人,同比前五年分别上升46.26%和58.97%,挽回经济损失34.53亿元,其中立案侦查厅级以上官员178人,县处级官员1038人。广东省查办职务犯罪立案数、大案数、要案数、侦结数、起诉数和有罪判决数等主要指标均居全国前列。
广东检方查办贪污贿赂要案比例从2012年的7.63%提高到2016年的8.06%,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比例从2012年的26.26%提高到2016年的48.22%,职务犯罪自办案件稳定在75%以上。依法立案侦查谭力、司献民、邓崎琳、卢子跃等4名省部级案件,对宋林、王帅廷等2名省部级案件提起公诉,立案侦查了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茂名市委原书记梁毅民等一大批厅级官员要案。
与此同时,广东检方查处发生在民众身边的“蝇贪”,先后组织开展查办和预防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五年来查处11249人。此外,广东检方还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抓获在逃人员224人,从境外追逃42人,其中“百名红通人员”2人。
在推进司法改革方面,广东检方着力推进四项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分三批遴选出5400员额内检察官,实行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模式,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健全检察管理监督机制,严格责任认定和追究,保障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司法质效明显提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