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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异地办理身份证已近500万张 制度7月全面实施
发布时间:2017/2/14 22:43:00   作者:佚名   点击:

  群众在哪里、服务就要跟到哪里,这不仅是时代发展的需要,更是无数身在异乡群众的期盼。随着社会发展、人口流动,不少群众希望身份证到期、丢失以后能够迅速换补领,而且越快越好、越方便越好。

  2015年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一年多来,全国公安机关全力推进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公安部两次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作出部署,先后派出12个督导组对改革措施落地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切实把制度的顶层设计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广泛设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各地公安机关结合当地流动人口数量、分布等实际情况,共设立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点10838个,基本满足群众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需求,其中北京、吉林、上海、安徽、福建、广东等省市在所有派出所均设立了异地受理点。

  ——全面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机制。各地改革了居民身份证原有办理流程,突破了地域限制,密切了相互间协同配合,普遍建立了“异地受理——原籍审核签发——异地制作发放”工作机制。目前,共有3700多个县级公安机关可签发异地受理、本地户籍的居民身份证,全国39个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所)均已具备制作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的条件。

  ——建设完善多个信息系统提供支撑保障。公安部加快推进人口信息管理技术创新,先后建成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系统和包括多种民族文字版本的异地制证系统。同时,在部署各地梳理汇集丢失、被盗及过期居民身份证数据信息的基础上,建成了全国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既有效防止了冒领、冒用身份证等问题的发生,也为全国公安机关和社会各用证部门及单位开展身份信息核查提供了支撑。

  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在已实现省内异地办理的基础上,在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均已开展对其他各省区市身份证的异地办理工作,累计异地办理身份证近500万张。公安部表示,到2017年7月,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届时无论在哪里,群众都能轻松享受到这种异地办理服务。

  为充分展示异地受理制度的含金量,各地公安机关还积极创新服务举措,为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提供更多便利。天津、河北、山东的公安机关为满足广大群众对居民身份证照片质量的要求,全面开展了居民身份证照片“多拍优选”“满意拍”服务。河北、山西、河南、湖南、广东、陕西公安机关建设便民服务平台,群众可查询身份证办证进度,增强工作透明度。

  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因其实实在在地解决很多身在异乡群众的“麻烦事”,受到社会充分肯定。2016年12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发表2017年新年贺词时,充分肯定了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的成效,指出“老百姓异地办理身份证不用来回奔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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