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昆明2月16日电(缪超)云南省纪委官方网站16日发布消息称,2016年云南省共有4508名领导干部受到问责。
去年,云南省持续传导管党治党的责任和压力,坚持以上率下,把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牢抓在手上,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出台《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实行问责情况统计报告、通报、监督检查制度,进一步细化问责情形,完善了“3+4+2”问责体系。
云南省把检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视巡察和监督执纪的重点,督促各级党组织深入落实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述责述廉、任前廉政谈话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公开曝光典型案件,把“严”的要求贯穿到管党治党的各个方面,释放了有责必问、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以坚决态度执行问责条例,对不能有效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损害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仍然突出的,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都要严肃问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