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日)上午,国务院公布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上海市列为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新民网记者从上海市教委获悉,上海市将按照国务院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目前,方案正在加紧修改完善,并将按规定程序报批。一旦方案获批,将及时公布,并做好方案解读和咨询服务。
高中不分文理 总成绩=语数外+高中学业水平考3门
今天上午,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意见》提出,改革考试科目设置。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意见》还提出,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上海2014年启动试点 方案正加紧修改完善
《意见》中指出,2014年上海市、浙江省分别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从2014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对此,上海市教委表示,上海市将根据国务院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
市教委表示,方案将以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有利于科学选拔和培养人才,有利于促进每一个学生终身发展为基本出发点,对考试内容形式、招生录取机制、监督管理机制等进行综合改革,推进实施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据悉,目前,方案正在加紧修改完善,并将按规定程序报批。一旦方案获批,教育部门将及时公布,并做好方案解读和咨询服务。(新民网 李若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