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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老赖”拖欠银行和个人两亿多元后失联
发布时间:2017/3/5 17:40:25   作者:佚名   点击:

  沈阳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拖欠银行和个人两亿多元贷款本息不还,而且还变更经营场所,并涉嫌隐匿、转移财产。3月2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调集人员对该公司售楼处进行搜查,依法对其相关财会材料进行扣押。

  几个公司其实是一个老板

  2013年11月21日,沈阳天益同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沈阳一家银行签订合同,贷款1亿元,期限三年。沈阳天益同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其在建的尚书微公馆487套房产等进行抵押担保。与此同时,辽宁伊莱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顺意福莱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乐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于乐平、张乐与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同时,沈阳天益同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沈阳顺意福莱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乐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还向个人借款1000余万元。此外,沈阳顺意福莱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还从个人手中借款2775万元。法官透露,别看这些公司都各自有法人,但实际上这些公司都是同一个老板。

  事后,沈阳天益同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和于乐平等人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还款,累计拖欠银行和个人本息2亿多元。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到强制执行申请后调查发现,沈阳天益同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早已不在原登记注册地,而公司名下没有任何可供执行资产。

  法院调集警力突击搜查其新办公场所

  经多方调查,执行法官发现沈阳天益同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尚书微公馆售楼处有办公场所。3月2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二庭调集警力,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对尚书微公馆售楼处进行突击强制搜查。在该售楼处,执行法官发现了沈阳天益同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所有的财务账簿等资料。随即,法官依法对4家公司的公司财务账簿、内部报销及财务审批单据、对外签订合同及印章使用文件及电脑等办公设备进行扣押。执行法官表示,随后,法官将委托相关审计部门对其进行审计,如发现其有隐匿、转移财产行为,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拒执刑事责任。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王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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