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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岩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7/3/7 23:11:21   作者:佚名   点击:

  中新网龙岩3月6日电 据福建省龙岩市纪委监察局网站消息,龙岩市纪委日前通报4起执纪审查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龙岩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党组副书记、主任张美昌违规租用公务用车问题。

  2012年12月至2015年11月,张美昌在担任龙岩市卫生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龙岩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副书记、主任期间,违规租用别克小轿车一辆作为自己的公务用车,实际支付租金237122.67元。此外,张美昌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6年9月,龙岩市纪委给予张美昌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10月,龙岩市监察局给予张美昌开除公职处分。

  2、龙岩市公安局原副调研员邱锦昌违规占用他人车辆问题。

  2013年至2015年,邱锦昌在某安全检测公司驻点期间,利用其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违规占有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提供的轿车一辆供自己使用。另外,邱锦昌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6年11月,龙岩市纪委给予邱锦昌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12月,龙岩市监察局给予邱锦昌开除公职处分。

  3、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原副调研员陈耿钦违规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问题。

  2013年至2016年,陈耿钦长期与黄某、罗某某等私营企业主违规出入有异性陪侍服务的高消费娱乐场所,生活奢靡,追求低级趣味,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影响极坏。此外,陈耿钦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6年12月,龙岩市纪委监察局给予陈耿钦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龙岩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王荣杰违规接受他人旅游安排问题。

  2013年8月,王荣杰组织后勤基建处干部黄春化、王致明与管理对象、龙岩学院食堂承包人曾某某、熊某、林某某等人一同赴宁德白水洋旅游,王荣杰妻子陈虹微同行。期间,王荣杰夫妻二人的旅游费用2100元由食堂承包人曾某某、熊某支付。此外,王荣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6年11月,龙岩市纪委给予王荣杰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报指出,以上4名党员领导干部因严重违纪涉嫌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且均存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他们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带头讲规矩、守纪律,却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然我行我素,追求奢靡享乐、挥霍浪费,最终走上严重违纪违法道路,受到严肃处理。这些案件给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警示:腐败始于严重不良习气,作风问题离腐败只有一步之遥,教训极其深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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