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3月6日电 (朱志庚 舒亚)王某作为公司名义上的法人代表,在劳动部门向其催付工人工资时没当回事,因此被警方列为网上逃犯。3月6日,徐州警方对外公布,目前,王某已经被移交给深圳警方。
3月1日下午16时许,徐州市交警蓝剑突击队队员接到上级指令,称一辆嫌疑车辆在新城区两山口附近出现,该车驾驶员有可能是一名网上逃犯,请附近警组迅速进行拦截。接到指令后,正在附近巡逻的车巡二组迅速向该地区靠拢,并展开搜索,经过民警近一个小时的不懈努力,终于在迎宾大道与昆仑大道交叉口附近发现嫌疑车辆。在将嫌疑车辆截停后,通过网上比对,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正是被广东深圳警方网上通缉的犯罪嫌疑人王某。于是,民警立即将其控制。
据记者了解,王某于2012年开始跟随其亲戚到广东发展,2012年至2014年在广东深圳某公司担任公司法人代表。王某自称,该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在他人手里,自己只是名义上的法人代表。后来该公司由于经营不善,于2014年年底申请破产。公司破产后,尚欠员工两个月工资没有付清。
当地政府劳动部门只好按照营业执照上的登记,找到这个公司的法人代表王某。但是,在接到深圳当地劳动部门的电话通知后,王某也就没在意,将此事放到了一边。后来王某在深圳时所用的手机也因欠费停机。员工们因联系不到王某,遂向公司所在地警方报案,随后深圳警方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对王某立案侦查,并于2017年2月28日把王某列为网上逃犯进行追逃。
3月6日上午,徐州市交警支队蓝剑突击队对外公布,王某被深圳警方网上追逃,次日就在徐州落网。目前,王某已经被移交给深圳警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