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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建立信用“黑红名单” 严重失信者会被限制出境
发布时间:2017/3/7 23:17:08   作者:佚名   点击:

  中新网太原3月6日电 (记者 李娜)记者6日从山西省人民政府了解到,《山西省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已出台,山西将建立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信息系统,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严重失信主体实施限制出境,限制购买不动产,限制乘坐飞机等。

  据了解,山西将依托该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该省统一的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信息系统。产生的“红名单”和“黑名单”信息将会提供给政府有关部门参考使用,对纳入“黑名单”系统的失信主体实施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对诚信典型和连续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山西要求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

  在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招商引资配套优惠政策等各类政府优惠政策中,优先考虑诚信市场主体。在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领域对诚信单位和个人给予优先便利和重点支持。在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依法依约对诚信市场主体采取信用加分等措施。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诚信企业,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优化检查频次等。

  山西将对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领域的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对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拒绝、拖延民用资源征用或者阻碍对被征用的民用资源进行改造,危害国防利益,破坏国防设施等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对严重失信主体,山西要从严审核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从严控制生产许可证发放,限制新增项目审批、核准,限制股票发行上市融资或发行债券,限制发起设立或参股金融机构以及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创业投资公司、互联网融资平台等;还将严格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参与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限制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对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注册执业人员等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

  山西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严重失信主体将实施限制出境,将限制购买不动产,限制乘坐飞机、旅客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限制旅游度假、入住星级以上宾馆及其他高消费行为等措施。

  另外,山西还将引导商业银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对严重失信主体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荐、承销、保险等服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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