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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决定免去李文科领导职务
发布时间:2017/3/8 22:54:01   作者:佚名   点击: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3月7日电 据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文科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现正在按程序办理。

  李文科简历

李文科(资料图)

  李文科,男,汉族,1956年7月出生,辽宁绥中人,1974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部栽培与耕作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农学博士。

  1974.08——1978.03辽宁省绥中县王宝乡知青。

  1978.03——1982.01沈阳农学院(1985.10更名为沈阳农业大学)农学系农学专业学习。

  1982.01——1985.07辽宁省农业厅粮油处、办公室工作人员。

  1985.07——1987.03辽宁省新民县农业局副局长。

  1987.03——1989.05辽宁省土壤肥料总站副站长。

  1989.05——1991.08辽宁省土壤肥料总站站长。

  1991.08——1992.05辽宁省农牧业厅粮油处处长。

  1992.05——1994.10辽宁省铁岭县政府副县长兼中共铁岭新台子开发区党委书记。

  1994.10——1998.04辽宁省农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党组书记。

  1998.04——2000.11辽宁省农业厅厅长、党组书记。

  2000.11——2001.01中共辽宁省营口市委副书记、政府代市长(2000.03—2001.01在中央党校一年制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1.01——2004.03中共辽宁省营口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2003.04—2004.03挂职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工程建设部任副主任)。

  2004.03——2012.01任中共辽宁省铁岭市委书记。

  2012.01——2017.02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中共十七大代表,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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