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万勤 通讯员曹玲 宋禹倩)19岁的大二学生本应享受美好的青春年华,现在却因抢劫出租车锒铛入狱。昨天,江夏区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犯罪嫌疑人施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2月16日凌晨3点左右,江夏区庙山派出所接出租车司机王某某报警称,其驾驶的出租车在庙山开发区某高校门口被一陌生男子抢走。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赶至现场调查,后于2月20日将嫌疑人施某某抓获并刑事拘留。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施某某为某高校大二学生,平时爱玩网络游戏,为购买游戏币便起了抢劫的歪主意。2月16日凌晨3点左右,施某某在离校不远的一公交站台上看见一辆出租车驶过,便实施抢劫。次日早晨7点左右,施某某将出租车开进二手车市场欲低价出手,岂知由于施某某不能出示相关证件,车市老板拒绝收购。抢来的车辆无法出手,又不敢光明正大地开走,施某某只好将车丢弃在车行外马路边上,并在拿走司机王某某遗留在车上的苹果手机后逃离现场。
面对提审的检察官,身陷囹圄的施某某才知道抢劫的严重性。家庭条件并不差的施某某因为玩网游要充值,不敢向家里要钱,他说他并不知道抢劫是比较严重的犯罪,对法律的无知而走上了抢劫的不归路。目前,出租车价格鉴定还没出来,但抢劫罪的量刑起点就在3年以上,如果出租车价格达到万元以上,量刑还会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