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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村干部调解村民矛盾收取调解费被_d?ZQM|
发布时间:2017/3/23 0:03:13   作者:佚名   点击:

  本报讯 调解村民之间的矛盾竟收取调解费。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川硐街道尖岩村党支部原书记段文志、原副书记宋友军、村委会原副主任田景华3人被立案查处的消息近日在当地村民中引起强烈反响。

  去年6月,碧江区纪委接到市纪委转办件,反映尖岩村村集体荒山被征用未得到补偿,村委会收取调解费等违纪问题。

  “接到转办件后,区纪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调查组工作人员说,根据问题线索,调查组从村账入手,又发现该村在2013年至2016年春节期间,每逢重要节点,就有多笔绩效奖、修车费等名目的开支,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的嫌疑。

  据介绍,调查之初,村账中的一笔“李和发赞助办公经费3万元”的记录引起调查人员的注意。账册上登记的李和发是谁,他与尖岩村有什么关系,又为何要赞助办公经费?带着一系列的疑问,调查人员联系到李和发了解情况,并由此确认了段文志等人私卖土地的违纪问题。

  原来,铜仁市川硐教育园区、大兴工业园区建设项目于2011年陆续开工,尖岩村正巧处于两个项目用地之间。8月,段文志、宋友军、田景华在未经村民知晓的情况下,私下将位于该村大兴工业园区内一处约5亩的集体荒山和村民刘某约1亩的个人荒山以11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宋萍珍、李和发用作建设砖厂。

  由于担心私自买卖土地的事情败露,段文志等人打着村委会建砖厂的幌子,并以签订长期土地流转协议的方式掩盖事实。在签订协议时,他们将11万元流转资金,改写成5万元转交村委会处理,其余6万由3人平摊私吞。

  调查人员了解到,村委会在收到5万元后,将其中2万付给刘某作为荒山土地款,剩余3万元以“李和发赞助办公经费3万元”名目存入村账,作为村集体发展资金。据了解,他们在2013年至2016年期间先后共3次故技重施,私自转卖共计13亩的集体荒山、耕地,获取土地款48.95万元,其中29.45万元用于补偿村民及村日常开支,其余19.5万元被3人私分。

  “砖厂建设过程中曾与村民发生了矛盾纠纷,段文志等3人‘热心’帮忙,出面调解,所以就给他们6000元调解费。”调查中,李和发说。

  面对调查组掌握的证据,段文志交代,他们3人在2011年至2012年间,以调解矛盾为由,共4次收受李和发、宋萍珍调解费共计5.1万元。

  经碧江区纪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段文志、宋友军、田景华开除党籍处分。 (碧霁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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