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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取消“以药养医”新设医事服务费 看病会贵吗?
发布时间:2017/3/26 9:53:01   作者:佚名   点击:

  中新网北京3月22日电 (记者 曾鼐 尹力)《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2日晚发布。北京将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和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涉及全市3600多家医疗机构。

  医药分开,老百姓看病会更贵吗?北京市卫计委、发改委、民政局等详解改革政策。

  什么是医事服务费?

  根据22日晚公布的《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北京公立医疗机构将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品)和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涉及全市3600多家医疗机构;43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有升有降的调整。方案将于4月8日全面实施。

  北京市卫计委主任方来英介绍,医事服务费的本质,是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及挂号费诊疗费后,对其运行成本,和向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医务团队的补偿。

  他说,医药分开改革的目标,是切断医院、医生靠“开药”赚钱的补偿模式,引导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通过提供更多更好的诊疗服务,获得合理的补偿。医事服务费的设立,加上同步实施的医疗服务价格规范调整,旨在取消药品加成后,为公立医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及科学合理的诊疗服务补偿机制。

  看病是否会贵?

  据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李素芳介绍,保持全市医疗费用总量基本平衡,价格水平“一升两降”:上调床位、护理、一般治疗、手术、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项目价格。

  例如,普通床位费从现行28元调整为50元,二级护理从7元调整为26元,阑尾切除术从234元调整为560元,针灸从4元调整为26元等。

  但同时,降低了CT、核磁等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如头部CT从180元降低到135元,核磁从850元降低到400-600元,PET/CT从10000元降低到7000元,并通过配套取消药品加成和药品阳光采购降低了药品价格,平均降幅在20%左右。

  李素芳表示,根据测算,调整后患者费用总体负担水平没有增加;但就患者个体而言,因每位患者在就诊疾病、治疗方案、治疗周期等方面存在个性差异,会有不同影响。例如若患者以药物治疗为主,或涉及大型设备检查的,费用会有所下降;但患者如果更多进行诊疗项目,费用会增加。

  怎么进行医保报销?

  据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不增加公众就诊负担,北京市医保基金将医事服务费整体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报销范围内。

  参保人员就医报销流程也将保持不变。本市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仍执行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相关规定,就医报销流程不会发生变化。

  在医保惠民措施上,为了配合医药分开改革,特别是进一步方便常见病、慢性病和老年病患者在社区就近就医用药,免去为开药到大医院往返奔波排队的麻烦,北京还将出台一系列配套措施:

  一是不断增加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数量,目前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有1400多家,方便百姓就近就医;二是统一社区和大医院医保药品报销范围,凡在大医院能报销的药品,在社区也都能报销;三是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等4种慢性病患者,可享受2个月长处方报销便利;四是鼓励社区卫生机构开展居家上门医疗服务和建立家庭病床,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均按规定予以报销;五是无论门诊和住院,因病情需要,参保人员可以顺畅的进行转诊、转院;六是对社区和大医院实行“差异化”的医事服务费报销政策,使患者在社区就医的负担明显低于大医院,促进分级诊疗。

  此外,针对此次调整的435项医疗服务项目,除个别的国家明确规定不予报销的项目,其余都将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特别是此次调整中,新增的55项专项护理、新生儿诊疗等项目,也都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生活困难民众,如何保障?

  据北京市民政局负责人介绍,北京社会救助对象可以享受的医疗救助项目包括资助参保参合、减免医疗费用、门诊救助、住院救助、重大疾病救助、生育救助,以及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押金减免和出院即时结算服务。

  北京市民政局会同市卫计委、市人保局、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具体救助措施:

  一是将社会救助对象门诊救助、住院救助和重大疾病救助的救助比例分别上调10%,政策调整后,门诊救助和住院救助比例为80%、重大疾病救助比例为85%;二是将全年救助封顶线分别上调50%,政策调整后,门诊救助全年救助封顶线为6000元、住院救助全年救助封顶线6万元,重大疾病救助全年救助封顶线12万元。

  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请临时救助。对于政府救助之后或不符合社会救助政策但确因患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可以由乡镇(街道)协助向慈善组织申请慈善救助。

  阳光采购,如何降低药品价格?

  “阳光采购”是北京药品采购的一种新机制,是在原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基础上,坚持以市为单位的集中采购方向和质量、需求、价格相统一的采购原则,进一步明确公立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中的主体地位,在深化医改工作的总体框架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形成市场主导价格的机制。

  据介绍,为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针对市场供应充足的常用药品,动态联动全国省级采购最低价格和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采购价格,将引导北京同类药品价格始终处于全国较低水平。

  如降血脂药“阿托伐他汀钙片”,2015年在北京销售的主要2个品牌(进口产品“立普妥”和国产产品“阿乐”)的采购金额达8.24亿元,阳光采购后采购价格分别下降了9.76%和11.47%,仅这2个药品就可节约采购费用8300万元。如用于心脑血管抗凝的“氢氯吡格雷片”,2015年在北京市采购金额最多的2个品牌(进口产品“波立维”和国产产品“泰嘉”)的采购金额为8.31亿元,阳光采购后采购价格分别下降了6.14%和9.56%,采购费用可节约6000万元。

  怎么保障药品的质量安全?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质量安全是药品生产使用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最重要的要求。在阳光采购过程中,将药品质量作为评价药品的第一要素,对存在发生严重药害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企业,在北京地区屡次发布严重违规广告的企业和查实存在严重商业贿赂行为的企业,以及生产环节抽验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品种,实行一票否决,直接纳入不良记录。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将加大药品质量抽验力度,提升药品质量监控能力。一方面对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及供应价格明显偏低存在质量隐患的产品,开展重点抽验工作,全面检测北京主要供应渠道药品质量。另一方面,将与卫生计生委建立药品价格调整信息沟通机制,对降价幅度调整较大的品种,开展有针对性地抽验工作,监控此类药品质量,保障药品价格降低后质量不降低。

  举报问题有哪些途径?

  为方便民众咨询、举报,政府将畅通4条热线服务电话。

  医事服务费问题和医疗行为规范问题,可拨打12320卫生服务热线;价格违法问题,可以通过12358价格举报电话、网络等形式咨询、举报,并注意保留好证据材料;医保报销问题,可拨打12333医疗保险服务热线;综合问题可通过12345市民热线反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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