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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整治“为官不为”“为官乱为” 涉京津冀发展等
发布时间:2017/4/3 23:39:12   作者:佚名   点击:

  新京报讯 (记者沙雪良)今年,北京市纪委、市监察委将专项整治十类“为官不为”“为官乱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在疏非控人、副中心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等重大任务中不作为乱作为等将被重点整治。

  “落实总书记讲话精神不到位”将重点整治

  北京纪检监察网4月1日发布消息,北京市纪委、市监察委3月29日下午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

  会议印发了两个方案,分别是《关于进一步深化“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方案》,并对专项治理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方案列出了整治“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10方面重点。其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不作为引发严重后果、错失工作时机、耽误工作进程”被列为第一条。

  此外,还包括在疏非控人、副中心建设、冬奥会冬残奥会等重大任务中不作为、乱作为等。

  方案还具体列出了五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包括“小官贪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农村“三资”管理使用中的腐败问题等。

  整治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两年处理841人

  就“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过去两年,北京市纪委已经对841人进行党政纪处理或行政问责。

  2015年,北京市纪委就“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当年全市对“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共立案30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3人,其中处级97人,并对165人进行了行政问责。

  对于“小官贪腐”问题,北京市纪委2015年已经纳入月通报内容,当年查处“小官贪腐”630人。

  去年,北京市纪委继续重拳出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惩治“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在“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治理方面,围绕生态环境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城市管理、食品药品安全、惠民政策落实等重点工作领域,全市全年共立案442件,结案378件,党政纪处理或行政问责443人。

  在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包括“小官贪腐”),2016年共立案480件,结案391件,党政纪处理或行政问责404人。

  专项整治“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十个重点方面

  1.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不作为引发严重后果、错失工作时机、耽误工作进程;

  2.缺乏政治担当,“四个意识”不强,维护和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坚决;

  3.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决策部署,只喊口号、光说不练、不认真贯彻落实;

  4.落实环境治理、疏非控人、城市副中心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和世园会园区建设等重大任务中不作为、乱作为;

  5.履行生态文明、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等管理服务职能不到位,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导致重大事故、事件、案件发生,给国家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和不良影响;

  6.在城市建设、房屋拆迁、棚户区改造等领域中,以权谋房、以地谋私、以工程谋利等,在异常形态平房单独转移登记、落户和学籍办理过程中乱作为行为;

  7.为民意识不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置之不理、处置不当,导致问题多次反复发生,造成恶劣影响;

  8.服务意识淡薄,对待基层和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以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问题;

  9.纪律松弛,效率低下,推诿扯皮,慵懒散拖,贻误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

  10.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

  五类重点查处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小官贪腐”问题;

  2.基层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3.农村“三资”管理使用中的腐败问题;

  4.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领域突出问题;

  5.其他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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