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彭锡)4月7日,记者从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获悉,2016年11月21日至29日,国家旅游联合检查组在昆进行“不合理低价游”专项督查,当时移交昆明市旅发委24个案件线索,旅发委进行了立案调查后责令多个旅行社停业整顿,其中,昆明翠宝旅行社、昆明新思路旅行社、昆明成冠旅行社3家旅行社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3家旅行社被吊销业务经营许可证
据通报,昆明翠宝旅行社因不合理低价违反《旅游法》第三十五条,依据《旅游法》第九十八条之规定,给予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昆明新思路旅行社因接待不支付或不足额支付费用的旅游团队违反《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昆明成冠旅行社因接待不支付或不足额支付费用的旅游团队违反《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15家旅行社被责停业整顿并罚款
旅行社
违反规定
处罚结果
云南天循国际旅行社
不合理低价违反《旅游法》第三十五条
依据《旅游法》第九十八条之规定,给予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并处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云南美伦旅行社
不合理低价违反《旅游法》第三十五条
依据《旅游法》第九十八条之规定,给予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并处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昆明乐途旅行社
不合理低价违反《旅游法》第三十五条
依据《旅游法》第九十八条之规定,给予责令停业整顿五天,并处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昆明恒亚旅行社
不合理低价违反《旅游法》第三十五条
依据《旅游法》第九十八条之规定,给予责令停业整顿五天,并处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云南义云天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不合理低价违反《旅游法》第三十五条
依据《旅游法》第九十八条之规定,给予责令停业整顿五天,并处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昆明景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昆明臻美旅行社有限公司)
不合理低价违反《旅游法》第三十五条
依据《旅游法》第九十八条之规定,给予责令停业整顿五天,并处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昆明曼听国际旅行社
不合理低价违反《旅游法》第三十五条
依据《旅游法》第九十八条之规定,给予责令停业整顿五天,并处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云南云辉旅行社
不合理低价违反《旅游法》第三十五条
依据《旅游法》第九十八条之规定,给予责令停业整顿五天,并处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昆明暖晴国际旅行社
不合理低价违反《旅游法》第三十五条
给予责令停业整顿五天,并处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云南天岳国际旅行社
不合理低价违反《旅游法》第三十五条
给予责令停业整顿五天,并处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昆明康辉永恒旅行社
接待不支付或不足额支付费用的旅游团队,违反《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责令改正,停业整顿三个月的行政处罚
云南阳光旅游集团
接待不支付或不足额支付费用的旅游团队,违反《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责令改正,停业整顿一个月的行政处罚
昆明乐程旅行社
接待不支付或不足额支付费用的旅游团队,违反《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责令改正,停业整顿一个月的行政处罚
云南风昇国际旅行社
不支付或不足额支付费用的旅游团队,违反《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责令改正,停业整顿一个月的行政处罚
昆明臻万国际旅行社
接待不支付或不足额支付费用的旅游团队,违反《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据《旅行社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责令改正,停业整顿一个月的行政处罚
4家旅行社被责令改正并罚款
此外,在案件通报中,云南美旅国际旅行社因未签订旅游合同,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万元;昆明国旅永安路分公司因旅游合同签订不规范,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万元;昆明康辉永顺北京路分公司因旅游合同及相关资料保存期不够两年,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万元;昆明康辉永立(个人:张良中)因未经许可经营业务,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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