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万象 > 内容

山西阳泉曝光7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发布时间:2017/5/2 22:55:13   作者:佚名   点击:

  山西省阳泉市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7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平定县冶西镇刘家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刘二银虚报冒领国家水利工程款等问题。

  2000年12月21日至2015年,刘二银虚报、冒领国家水利工程补助款61080元,其中将11010元用于个人消费;此外,刘二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经平定县纪委常委会2017年1月13日研究,决定给予刘二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平定县张庄镇贾家掌村党支部书记李兆胜在危房改造中违规摊派等问题。

  2015年5月20日至8月19日,李兆胜违规要求4户危房改造户每户摊派1500元改造村委会办公室的门窗;此外,李兆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经平定县纪委常委会2017年1月13日研究,决定给予李兆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平定县张庄镇中心敬老院院长张益德侵占五保户资金问题。

  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张益德违规收取五保老人岳某某生活补助3000元;支取岳某某五保供养金5900元和养老金3200元供个人使用。经平定县张庄镇中心敬老院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并报张庄镇党委会议2016年7月23日批准,给予张益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盂县西潘乡白石村原党支部书记曹爱民贪污集体资金问题。

  2003年至2011年期间,曹爱民先后五次从盂县交通局、阳泉市水利局、东太国防公路盂县建设经理部拨付该村相关款项中,支取上拨资金98270.5元,其中用于村务支出24653元,用于个人消费73617.5元。经盂县纪委常委会2016年12月5日研究,决定给予曹爱民开除党籍处分。

  5.盂县北下庄洞沟村原党支部书记刘爱全举债唱戏等问题。

  2014年6月该村庙会期间,刘爱全举债8.5万元唱戏给村集体造成较重负担;此外,刘爱全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经盂县北下庄洞沟村党支部讨论决定并报北下庄乡纪委会议2016年12月8日批准,给予刘爱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阳泉市郊区西南舁乡孔南庄村党总支书记孔丑明、村委副主任孔福明挪用水保工程款等问题。

  2015年9月至2016年初,孔丑明、孔福明挪用国家水保工程款9万元,新农村建设帮扶款9万元用于解决信访问题;此外,孔福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经郊区纪委常委会2017年1月12日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孔福明开除党籍处分,孔丑明党内警告处分。

  7.阳泉市郊区旧街乡簸箕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润秀虚报截留村民过渡费等问题。

  2012年至2013年,杨润秀弄虚作假虚报截留村民过渡费共计44660元;在灾情救助工作中违规操作,将不在受灾范围的村民列入救助对象;此外,杨润秀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经郊区旧街乡簸箕掌村党支部讨论决定并报旧街乡党委会议2016年7月14日批准,给予杨润秀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这次通报的7起典型问题,都是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侵蚀和削弱党的执政基础的腐败问题。(央视记者 刘屿)

上一篇:雪域西藏“世外桃源”的蹒跚起步
下一篇:成都机场再遭无人机扰航 警方称案件查办尚无进展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