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10月12日,贵州省榕江县八开镇司法所接到常寨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申请,要求前去调解一起因宅基地开挖引起的土地纠纷。司法所工作人员到达常寨村后,立即组织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委会人员对现场进行勘查,仔细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以法明理对纠纷双方进行调解,最后化解了双方矛盾。
据了解,常寨村六组的龙某八家庭人口众多,居住地面积少、环境差,近年来外出打工积累了不少积蓄,于是决定在自家的菜地上开挖建房地基,开挖的建房地基两边恰是八组杨某得的菜地和林地,地势是属于中间高,两边低。在没有通知杨某得在场的情况下,龙某八将开挖的土方直接堆放在杨某得的菜地和林地上,导致林地上的小树苗和菜地上的蔬菜被土淹没。杨某得在得知这一情况后,特意从浙江赶回,要求龙某八赔偿损失,从而两家引起纠纷。
杨某得要求的理由是:一是龙某八不尊重人,在没有通知他的情况下,就私自将开挖的土方直接堆放在自家的林地和菜地上,造成了直接损失。二是杨某得从浙江回到家里解决这件事,得补偿他从浙江回来的车费和误工费,全部算下来需要赔偿自己损失10000元。在调解过程中,龙某八认识到自己存在过错,在没有通知杨某得的情况下就土方直接堆放在他家的林地和菜地上,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自己愿意赔偿,但是由对方提出来的赔偿价格太高了,自己不能承受。
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对双方进行调解,给双方宣传了《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方法律法规后,最后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一是龙某八一次性赔偿杨某得5000元,二是杨某得自愿将靠近龙某八大约2平方米土地让给龙某八,方便他家以后建房使用。
通过以法明理的调解,司法所工作员化解了村民间的矛盾纠纷,为村民排忧解难,促进了邻里关系和谐发展,得到了当地村民和村委会的认同和高度评价,同时,起到很好的法律宣传的效果。(龙乔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