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地一起村霸涉嫌寻衅滋事案件中,我的5位家属被涉黑势力暴打致伤(其中3人轻伤,2人轻微伤)。事发将近一年,没有得到公正处理。”河南安阳市殷都区(原安阳县)安丰乡下天助村村民韩庆武日前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希望此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能够尽快依法公正处理,还奉公守法百姓一个公道。
在提交给上级有关部门的一份实名举报材料中,韩庆武陈述了事情经过:我叫韩庆武,男,1951年2月出生,汉族,是河南安阳市殷都区(原安阳县)安丰乡下天助村的一位普通村民。因以前担任村支书期间制止同村承包机井的村民韩某明擅自抬高电费招致报复,韩某明依仗家族势力,和个别新任村干部串通一气,拒绝我家浇灌农田达5年之久。我向乡政府反映情况后,韩某明等人因此怀恨在心。
2017年3月19日,韩某明、韩某贵(村委主任韩某涛的父亲)、村委委员韩某超、村会计韩某伟、韩某林、韩某祥等人经预谋后,聚集亲友、社会闲散人员四十余人,手持刀、斧、铁锹、木棍等凶器,以浇地纠纷为名,对我及家属进行殴打,致我的家属三人轻伤、二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
事发当日,我向辖区派出所报案后,韩某明、韩某贵等人依仗和市局领导郭某某的亲属关系,向派出所施加压力,致行凶者逍遥法外。并多达二十余次让举报人私了,还找到举报人家里提醒说,对方有钱有势,找的市局领导,不妥协就没有好下场。他们说如果同意私了就放人,如果不同意私了就按打架斗殴处理。恐吓威胁,让我们私了。在我实在不同意的情况下,于正月十二(2月27日)还是把我的二儿子拘留了。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指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举报人无钱无势,但相信现在是法治社会,相信领导一定会秉公执法,还奉公守法的老百姓一个公道。”河南安阳市殷都区(原安阳县)安丰乡下天助村村民韩庆武如是说。(来源: 晨报新闻 作者:韩庆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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