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安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关于唐某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通报》:
唐某春,女,56岁,安岳县双龙街乡人,长期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某酒店从事洗碗工作。因其工作酒店有员工被确诊为新冠肺炎,重庆市九龙坡区疾控中心向我县发出协查函,我县收函后于2月2日庚即对唐某春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月7日至23日市县两级先后8次对其采取呼吸道标本,进行PCR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双肺外带磨玻璃影未见明显改善),16日组织市县两级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2月24日,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根据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目前该患者在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隔离治疗。近期其活动轨迹如下:
1月23日,7:20从重庆陈家坪乘坐班车至双龙街乡望狮村女儿家中;15:00乘坐他人私家车回到家中。
1月24日—31日,居家未外出。
2月1日,到双龙街乡卫生院就诊。
2月2日—11日,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观察。
2月12日—20日,在县人民医院感染科隔离治疗。
2月21日至今,在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目前,对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已按疫情防控要求规范处置并进行核酸检测,均呈阴性。请其他与患者有一般接触的人员居家观察、监测体温,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及时向村组干部报告,在专业人员指导下戴上口罩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若有群众知悉唐某春在我县期间还有其他外出活动信息的,请实名提供线索。联系单位:安岳县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28-24534534。
(原标题:资阳新确诊病例详细活动轨迹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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