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川汇法院14年法律白条谁之过?
发布时间:2015/4/1 10:02:04 作者: 点击:
百灵网环保频道讯 (时代报告记者/郑晓伟),面对有着官员背景的“老赖”,农民工高二海只能用欲哭无泪来表达自己的凄凉遭遇。因与政府部门的经济纠纷,虽然赢了官司,但14年过去了,至今仍没有拿到应得的工程款及利息。由于原本负责执行的周口市川汇区法院一再推脱,如今的他甚至还遭遇“老赖”的讥讽嘲弄。
1992年3月,安阳市豫北建筑安装公司七公司(以下简称“豫北公司”)与川汇区政府(原周口市、县级)项目办签订建筑工程安装合同,建造位于周口市七一
路西段的综合楼,身为建筑队长的高二海交纳了35万元的质量保证金及保修金。工程竣工交付后,项目办下欠工程款61372.46元、垫支款12万元及利
息,后因多次讨要无果诉至法院。1996年12月25日,原周口市法院判决项目办支付豫北公司质量保证金、保修金、垫支款及相关利息。2000年12月
18日,经检察机关抗诉,川汇区法院撤销原判决,改判项目办给付豫北公司工程款61372.46元、垫支款12万元。2001年5月11日,周口市中院终
审判决项目办偿还工程款、押金181372.46元。然而,判决生效后,川汇区法院于2001年10月16日下达民事裁定书,以“被执行人堑无执行能
力……中止执行”。
赢了官司却拿不到就有的赔偿,豫北公司多次奔波周口市中院、河南省高院,要求执行生效判决。虽经省市两级法院批示,不知什么原因,川汇区法院法院却迟迟未予执行。与此同时,川汇区政府项目办经过几次变动,合并到川汇区发改委。
2013年4月17日,周口市中院执行局再次下达《执行案件督办函》,要求川汇法院“依法加大执行力度,尽快采取措施执结本案”,结果仍然不了了之。
作为省级文明单位,川汇区法院本该秉公执法,维护公平正义,为何将一个执行案件一拖就是14年呢?2015年3月19日下午,记者来到该院调查采访,负责接待的政研室负责人答应向院领导汇报,然后给记者反馈。然而,截止发稿前,记者尚未接到任何消息。
采访中,记者从周口中院了解到,2014年9月,该案件指定西华县法院执行。目前,西华县法院先后奔波20余次,已采取了变更被执行人、对川汇区发改委办
公经费停止支付和对发改委主任马某罚款并提请人大许可拘留等措施。然而,在如此高压执行力度下,川汇区发改委负责人对累计已达60多万元的款项只答应履行
20万元的赔款,甚至扬言:“(高二海)打了20年官司,黑发打成了白发,我再让他打20年官司,人死了也不允许他带走钱!”
由于一直无法拿到赔偿款,债主纷纷登门讨账,十多年下来,求告无门的高二海家徒四壁,刚刚64岁的他满头白发、面色苍老,俨然一位古稀老人。面对记者,他言语哽咽地说:“川汇区法院可是把我这个家给害了,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儿!”
对此,记者将继续予以关注。
原文:http://green.beelink.com/html/201503/content_595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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