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基层切忌“车头出轨”
军队战斗力的根基在于基层,而抓基层的关键在于各级领导机关的指导方式。指导方式是否科学、合理、规范,直接影响下级工作效能。这就像跑火车,如果车头先出轨,火车遭遇颠覆也就在所难免。
正因为如此,在《史记·自序》中,即有“古者师出以律,凡军出皆吹律听声”之说。所谓“律”既是“音律”,也是“军法”。纵观历代军队,莫不以严明军法约束将领的发号施令,统一行军、训练、管理等活动。
随着军事法治建设的不断提速,我军已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军事法规体系,为依法治军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石。尤其是新修订的《军队基层建设纲要》,明确了基层建设标准、基层经常性主要工作、基层建设的总结评比和表彰等内容,突出了领导机关抓基层的主要职责和要求。按照法治要求转变指导方式,既是依法治军的新号令,又是各级理应遵循的钢规铁律。
然而,现实中,一些单位领导机关精力不下沉、经费不倾斜、政策不落实,基层面貌“年年岁岁花相似”;有的乱定靶子、乱搭架子、乱铺摊子,官兵戏称“没见果子枝头挂,光见树坑到处挖”;还有的侵犯基层单位工作安排权、人员使用权和财物支配权,插手涉及基层官兵切身利益的敏感问题等。这些问题既影响了基层工作的正常开展,也损害了领导机关的形象威信。
审视这些形形色色的抓建乱象,尽管形式不同、表现各异,但归根结底,还是各级领导机关的指导方式不符合法治要求、违背了法治精神。如果领导干部和机关都能强化法治观念、坚持依法用权,指导方式就不会如此突兀;如果《军队基层建设纲要》等法规的各项规定都能落实到位,指导方式就不会如此任性。
“屋漏在下,止漏在上。”能否开好依法抓基层的“火车头”,关系到依法治军能否落地生根,关系到战斗力能否固本培元。在强化各级法治精神的同时,应画好路线图、定准目标系、明确时间表、确定责任人,将《军队基层建设纲要》等法规制度的要求不断具体化,进而形成“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行动、官兵依法履职”的良好局面。
(刘婷婷 单位:第四军医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