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涉黄酒店报信,治安队长让人情何以堪
发布时间:2015/9/23 22:54:47 作者:豆沙 点击:
厚街一家酒店,虽然长期涉黄,但在多次市公安局或者镇街公安分局的扫黄行动中,其犹如未卜先知一般,均能安全过关。原来,多年以来,该酒店一直向厚街公安
分局治安大队原大队长王志雄行贿,而作为回报,王志雄在每一次的扫黄行动前,均会向酒店通风报信。(9月22日 《广州日报》)
在人们心目中,公安民警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重要力量,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出于责任在肩,民警们应该每天认真履职,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为了让人民利益不受损失,理应义不容辞。
然而,近些年来,不仅有公安民警失职渎职行为被媒体曝光,甚至有人充当犯罪份子的“保护伞”,成为公安部门中的“内鬼”。一手拿着工资,另一边却向犯罪分子打招呼、通风报信,助其逃避监管,使国家和人民利益严重受损。
厚街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原大队长,对当地的治安情况负总责。但是,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为了数额不菲的回报,忘记了身上的责任,在每一次的扫黄行动前,均会向
涉黄酒店通风报信。如此一幅闹剧,不难让人想象:一边是老鼠为非作歹,另一边是猫的职责所在,但猫却通风报信、手下留情。如此下去,岂不是自欺欺人,欺骗
自己良心,也辜负了人民嘱托。
酒店涉黄,这是国家明文禁止的非法行为。王志雄在执法过程中为该酒店提供庇护,获取数十万的贿赂,甚至在市局和分局组织的扫黄行动中,多次给王某通风报信,帮助悦盛酒店逃避扫黄行动的查处。足以见得,在他脑袋里,除了金钱,完全无视国法,这样的干部理应严惩。
也许,王志雄的暴露仅是执法部门一些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的一个缩影,他不是第一个,也绝非最后一个。就连纪委这样的监督部门,也不能幸免“内鬼”之灾,作为面临众多诱惑的执法人员,恐怕就更需毅力来拒绝诱惑。
所以,一方面还须在干部的教育培训方面下功夫,提高干部党性修养;另一方面还需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督促其秉公执法,一心为公,铲除“保护伞”的滋生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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