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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装探头对准举报箱是藐视党纪
发布时间:2015/10/23 20:36:11   作者:林鸿飞   点击:

    山西省某县委接到了关于山西省委巡视组即将进驻的通知。该县委书记在安排巡视进驻准备工作时竟强调“要能保证举报箱的位置在监控可视范围内”,以此掌握举 报人和举报情况。省委巡视组按时进驻该县开展巡视,该县公安局把县委和信访局附近的2个摄像头,对准省委巡视组设立的2个举报箱,并安排人巡逻值守县宾馆 的举报箱。后来,省委巡视组根据群众反映到实地查看,发现这一情况后,责令该县委立即改正。该县委书记擅自安排将巡视组举报箱置于监控探头可视范围内,影 响了干部群众依法行使检举权,干扰了巡视工作的正常开展,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受到了严肃处理。(2015年10月2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 站)
    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中央巡视组在巡视过程中,一些被巡视单位和部门出现了干扰、对抗巡视工作的行为。县委书记擅 自安排将巡视组举报箱置于监控探头可视范围内,影响了干部群众依法行使检举权,干扰了巡视工作的正常开展,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擅自安排将 巡视组举报箱置于监控探头可视范围,是对党纪、政治纪律的藐视,终究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无规矩不成方圆,党员干部应当严格遵守党纪,党员干部应当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不管违 反哪方面纪律,任其发展,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党的政治纪律。也终将会受到党纪的惩罚。(文/林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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