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改革不应“纸上谈兵” 更应下深水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6/1/14 23:19:15 作者:李彦 点击:
本站 讯 《海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及配套文件于近日出台,将最大限度减少公务车辆,并适度补贴公务交通费用,此举标志着海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人民网1月11日)
明确我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目的不是取消公务用车,而是在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上探索更合理、更高效的方式,达到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机关的办事效率,消除公车私用等弊病,建立廉洁、高效的政府的目的。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严
格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管理。根据中央关于机构改革“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的要求,结合各个部门的职能、在编人数和领导人数来确定公务用车的数
量和档次。即首先确定公务用车的车型范围和使用范围,再按在编领导干部人数确定,业务用车根据单位编制人数确定。同时通过建立“双控”即控制排量、控制价
格的方式,来限定公务车排量和价格上的盲目增长。对于违规配车、购车给予一定党纪政纪处分。还要大力鼓励和支持政府采购国产汽车和新能源汽车。
二是大
规模的用车社会化。 实行公务用车社会化,是把公车资源和机关单位在公务活动中对交通工具的需求纳入市场机制。取消除特殊用车(公、检、法等)、个别领导
专车以外的公车,把其余公务用车全部移交给新组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出租车租赁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去经营管理。公务员因工作需要需租车的,实行实报实
销。公务用车社会化也是党中央的积极提倡和现在国际上的基本做法。有效遏制当前严重的公车私用、低效浪费等现象,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的流
失,实现资产的保值、升值。
三是适
当的车辆交通补贴。核定合理的补贴标准,应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和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兼顾国家、人民群众、个人三者的利益;以工作性质
和工作量为主,不与行政级别挂钩;同时还要建立公务员交通补贴的浮动补贴制度,要做到与社会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还要划定车辆补贴的适用范围,作为车改补
贴的必要补充。车辆补贴来源于公共财政,补贴标准必须要由人大制定,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是建
立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建立机关公务用车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对公务用车调配使用、燃油使用、维护保养、司机管理、肇事处理等方面的详细
记录, 再结合统计、分析等信息处理技术,对公务用车进行有效监督。加强对司机的教育和管理。进行必要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相关政策法规制度教育,使其明确公
务用车的使用手册,杜绝司机使用车辆时在加油、维修等出现的问题。还要引入奖惩机制,加强司机的绩效考核。
(文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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