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深圳讯 (记者蒋偲)昨日,深圳发布《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要求网约车司机具有深圳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暂行办法》对存量的网约车设置了过渡期,12月28日前已在深圳从事网约车服务,车型为排量1580毫升以上的燃油小汽车或轴距2650毫米以上、纯电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50公里以上的混合动力小汽车,可在办法施行之日起180日内申请办理有效期为3年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最显著的变化体现在引导网约车纯电动化方面,规定燃油车和混合动力车从事网约车无论何时取得运输证,其运营有效期都统一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换言之,燃油车和混合动力车4年后均不得再从事网约车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