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制报据新农村商报讯:燃气经营是一个特殊的行业,为了保证安全和经营秩序,在我国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必须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才能运营。一座手续完备的液化天燃气加气站(以下简称液化气站)要经过选址、立项、设计、报建、建设、验收等六个环节,建设前期建设单位需要先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土地使用证。然而,河南杞县遍布于21个乡镇的近四十家液化气站,大部分企业在没有办理土地手续的情况下竟然大肆建设,甚至有的建成后经营了近一年之久都无人问津。政府多部门监管下的液化天燃气经营市场混乱不堪,当地群众很是不满!
8月8日,接到群众反映后,本报特派记者前往该地调查。
记者驱车分别对县城南侧的付集乡(一个)、坂木乡(两个)、竹林乡(一个)、于镇镇(两个)、湖岗乡(两个)和高阳镇(一个)等六个乡镇的九家液化气站进行了实地走访。经过调查记者了解到这些企业主要存在以下几个乱象:一、以“以租代征”形式违法占地,有的甚至涉嫌占用基本农田。二、安全隐患大。部分企业距学校和居民区太近。三、经营不规范。价格混乱,从业人员没有经过培训,更没有持证上岗。四、普遍手续不全。
记者在实地走访中发现,这些液化气站大部分占用的都是耕地,有的甚至是基本农田。土地一般是从当地村民那里租赁的,一亩地每年大概一千元。在板木乡盛达液化气总站,两名值班的工人告诉记者,当地共计两家液化气站,但是老板都是一个人,老板家在县城,姓牛。这两个企业土地都是租的,一个是租赁的老棉花厂的土地,另一个租赁的是府里庄村的耕地。
在湖岗乡府李庄村附近的田地里有一家刚刚建好的液化气站,而门口却打了一个湖岗山羊养殖繁育基地的牌子。当地村民告诉记者,这个老板就是以养殖场的名义圈的地,这边都是基本农田,如果他明目张胆地以液化气站的名义占地谁也不会租给他。现在建成了村民也没有办法,毕竟租地协议已经签过了。当地政府都不管,老百姓也不好过多干涉。在企业大门口的一间办公室内,张姓负责人告诉记者,这块地大概六亩左右,其中有他自己的耕地,剩余部分是租当地村民的,一亩地一年一千元。前几天,已经装气,很快就可以正式营业。另外他强调,由于牵涉的部门太多,所以这种企业手续很难办理,截至目前,他的手续也还都正在办理之中。
在竹林乡第一初级中学南侧200米左右,也有一个刚刚建成的液化气站,附近村民称该企业老板是付集乡的,8月8日刚进的气。这个气站离居民区和学校太近,安全隐患很大,而且所占土地都是前刘庄村耕地。当地村民告诉记者,这个企业占地是违法的,国土局执法大队来过几次,不知道啥原因都是不了了之。
竹林乡一中南侧一无名液化气站
于镇镇辖区有恒运和恒通两家液化气站,目前都已经投入运营。所占土地也是耕地。
恒通液化气站
位于高阳镇东北村北侧的晟达液化气站已经运营近半年时间,这里原先是一个沙场。村民称这个企业用的是原沙场的临时用地手续,但是手续期限已经过期。由于没有建设用地使用证,所以其他的手续也都没有办下来。
在付集乡南两公里106国道东侧,记者来到了泰安液化气站。一名张姓负责人告诉记者,他这个站已经运营了快一年了,相关手续也在办理之中。液化气每公斤8元和5.5元两个价位,如果用的多可以适当再优惠一些。
知情人透露,全县21个乡镇,目前大概有40个液化气站,发改委立项批复的有21个,手续齐全的8个,而且多集中在城区附近。所以大部分的液化气站都是违法的。
调查中记者发现,正在营业的液化气站工作人员大部分都是老年人,根本都没有经过培训,更没有上岗证。
发改委:一乡一站只办手续不监管
杞县发改委节能办主任党宝峰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原则上一个乡只准建一个液化气站,发改委在立项批复时也是这样做的。但是,现在很多乡镇都有两个甚至三个,从发改委的角度上讲,没有立项批复的都是不合法的。
按照相关规定,企业只要能提供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发改委就会给其办理立项备案批复。至于选址、规划、用地等等都不在发改委监管范围。严格意义上讲,最起码让企业提供《选址意见书》作为参照再给企业立项批复,这样就不会存在大量的违法占地现象,更不会涉及基本农田了。
最后,党主任还强调,杞县液化气站的混乱现象已经存在很长时间,县里曾经召集发改委、国土局、建设局、安监局、质监局和环保局等几个监管部门,多次开协调会进行打击和处理,但是效果都不明显。事实上,从行业监管的主体上来说,建设局燃气办才是主要监管部门。
住建局:先是态度隐晦后又拒绝回应
在建设局办公室,办公室王主任称领导都不在家,他给记者提供了燃气办牛建伟主任的电话,让记者直接和他对接。
8月10日,记者将相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发给了牛主任,随后并提出了采访请求。牛主任电话中承诺第二天上午十点接受记者采访。然而,第二天记者如期拨打牛主任电话,连续两次都被挂断。最后,给记者回信息称在外地回不来,没法接受采访。
国土局:液化气站违法占地是老问题 执法难
国土局执法大队队长李永正在接受本报采访时回应,针对液化气站违法占地情况是一个老问题了,县里多次召开协调会,各个监管部门原来都是把责任往国土部门身上推,而现实是,发改委和安监局在没有见到国土部门的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就给企业办理了立项和安全生产手续,这本身就是荒唐的。监管部门是很多,但是大家在政策衔接上不是很顺畅,所以监管效果就很差。
杞县的违法占地情况是很严重,8月7日,省政府还专门对县里主要领导进行了警示约谈。近期,县里也加大了打击力度。但是,违法占地真正的监管主体在乡镇,乡镇报到国土局以后,执法大队在安排人去执法。但是,现实是很多时候乡镇为了地方经济发展并不报。另外,国土局执法时难度也很大,很多企业都不配合,但是,如果跟乡镇联合执法的话效果就会好很多。
最后,针对记者所提到的九家液化气站违法占地情况,由于很多执法人员刚刚调整过,需要逐一落实后再给记者回复。
针对此事,记者以短信形式反馈给了杞县县长宗家桢。宗县长在电话中回应,会尽快安排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将查处情况通报给媒体。
发稿前,当地群众给记者反馈,当地政府已经组织六个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对相关企业进行调查,希望此次行动能从根本上规范当地液化气站经营环境,让当地百姓有一个安全、和谐、环保、稳定的生活环境,让这些液化气经营企业在给百姓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百姓带去安全保障。只有如此,民生项目才能真正得民心!
针对此事,本报将继续给与关注并做追踪报道!
本报记者:张金强
原文来自法制新闻网:http://61pr.com/shehui/falv/2017-08-19/114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