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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41部门联合惩戒“老赖” 共出台30项惩戒措施
发布时间:2017/2/14 22:45:23   作者:佚名   点击:

  中新网武汉2月13日电 (徐金波 涂莉 熊斌)武汉市13日举行《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新闻发布会,该市发改委、市法院等41个部门共提出30项惩戒措施,让“老赖”们“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武汉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沈涛13日介绍,近年来,中国高度重视社会信用建设,国家对构建联合惩戒机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武汉被纳入国家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此前的2014年,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会同该市7个部门,对失信法人和自然人(简称“老赖”)在乘坐飞机、高铁,进行融资、置业、招投标等方面进行限制惩戒,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对失信人员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

  2016年6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草《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给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经过反复沟通,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当年年底由武汉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市委宣传部等41个单位和部门就针对违法失信的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达成了一致意见,联合签署并制发了《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沈涛说,本次纳入武汉联合惩戒对象包括为市、区两级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单位),武汉市发改委将基于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系统。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该平台向签署本备忘录的其他单位和部门提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时更新。其他签署备忘录的单位和部门从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系统获取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根据各自职责执行本备忘录规定的联合惩戒,以及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更新的执行信息对已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行政相对人解除惩戒。

  当天公布的《备忘录》共提出30项惩戒措施,基本包括对“老赖”设立金融类机构、从事民商事行为、行业准入、担任重要职务、享受优惠政策或荣誉、高消费及其他消费行为、出境与定罪处罚、协助查询和公示信息等八大领域进行限制。“惩戒涉及部门之多、措施之多、力度之大、影响之广,在武汉市联合惩戒历史上前所未有。”沈涛强调。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强调,武汉制定《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完善武汉信用联合惩戒机制,营造“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舆论氛围,构筑“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法网,让那些不讲诚信的“老赖”付出惨痛代价。该《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武汉市发挥全社会力量共同构建诚信社会体系,惩治不讲诚信、不讲信用的行为,达到了一个新的更高水平。

  近年来,武汉法院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努力提高审判执行质效,法院工作取得新的发展。2016年,武汉市法院执结案件28689件,结案标的307亿元,同比分别上升38.76%、41.47%。(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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