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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教材夹带广告:教材岂容广告染指
发布时间:2014/10/27 11:27:41   作者:佚名   点击:

  “不在孩子们身上赚昧心钱,不在教材上打歪主意。道理很简单,教材太重要,夹带广告这类行为实在害人不浅”

  有些事儿,如果不是媒体报道,你还真不敢相信是真的。在电视台播出的《你相信是真的吗》节目中,主持人问教科书夹带广告会是真的吗?笔者第一反应就是假的,没想到,事实告诉我答案错了。广东省肇庆市学生使用的英语教材中真就夹带大量广告。于是我惊呼:真该管管了!

  教材夹带广告,引人误入歧途,害学生不浅。

  理由之一,稍有教育常识的人都知道,教材是国家意志的重要体现,也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基本途径,还是对大中学校学生进行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的范本,更是先进教育理念最直接、最深刻的载体。由于教材受众多、覆盖面广和影响力大,可以说是教育、乃至整个民族的奠基石。承载如此之重的教材,岂能由具有浓厚商业色彩的广告染指?姑且不论广告的内容真假以及是否有虚夸的成分,教材的性质就决定了它的崇高性、严肃性,也因此决定了教材这一特殊产品容不得带有商业色彩的、包括广告在内的内容存在。

  理由之二,教材的使用对象决定了它不应该夹带各种内容的广告。人所共知,教材、尤其是中小学教材的使用对象主要是中小学生。他们处于成长阶段,涉世不深,缺乏明辨真假和是非的能力。针对这样的特定群体,广告、尤其是大量带有夸张宣传、虚假宣传、甚至欺骗性宣传的广告对孩子们心灵造成的伤害是不言而喻的,即使是正常的广告也不应让孩子在课堂上接受。

  理由之三,从传播手段和途径看,教材中夹带广告亦有侵害国有资产和不公平竞争之嫌。众所周知,我国实施九年义务制教育,教材实施国家购买制,是纳税人集体的结晶。教材不等同于电视台、报纸和网络、图书,可以从事广告经营和商业开发。在国家统一花钱购买的教材中夹杂广告既未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同意,更未得到纳税人的许可,也未有招标等程序,这至少涉嫌侵害国家财产利益和涉嫌不公正竞争。

  教材不能夹带广告应当是公认的社会常识和不可逾越的一条底线。值得注意的是,为什么我们的有关部门和学校,在这一基本常识问题上,态度如此模糊暧昧,甚至允许其长期存在。这足以证明我们有一些人对工作、对教育孩子这样涉及祖国未来的大事上是何等漫不经心,何等不负责任,笔者甚至怀疑其中是否有利益所在。

  作为一名语文教育工作者和教材编写者,笔者呼吁有关部门严厉查处教材中夹带广告的恶劣现象,看看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并追究有关部门失职失察之责。教材夹带广告这一典型案例告诉人们:原则必须坚持,底线不可触碰。笔者还想对从事教材研发和编写的同行说,不在孩子们身上赚昧心钱,不在教材上打歪主意。道理很简单,教材太重要,夹带广告这类行为实在害人不浅。 ( ■王旭明 作者是语文出版社社长,前教育部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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