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北京一家建筑公司的名义与鱼台一家酒店签订施工合同,随后又以融资为诱饵,将工程承包给深圳一家装修公司,骗取了该公司180余万元的中介费和前期施工垫付材料款。目前,涉嫌合同诈骗罪的丁某、吴某已被鱼台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两名嫌疑人交代,2013年6月16日,他们通过伪造北京一家建筑公司印章的方式,冒用该公司名义同鱼台一家酒店签订了总价1亿元的建设工程装饰施工合同和1亿元融资协议。2013年9月,丁某以该公司名义融资,将工程承包给深圳一家装修公司,收取该公司负责人张先生180万元。2014年3月,吴某又以签订装修资质挂靠协议,收取了张先生1万元的管理费。
目前,涉嫌合同诈骗罪的丁某、吴某经鱼台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已被依法逮捕。(记者 苏洪印 通讯员 周防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