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基层民政人员严重不履职,向不符合条件的889名“低保户”违规发放低保资金高达226万余元,致使不少富裕户存在领低保的情况,甚至出现死人冒领低保的现象。自2013年以来,南昌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处了4起民政低保领域的渎职窝案,4起案件涉及的8名公职人员、7名骗保人员全部受到法律严惩。
据了解,熊某某在任新建县某镇民政所所长期间,对该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负有审核、调查、报批和动态监督管理的职责,但由于其工作严重不负责任,2011年1月至2012年5月期间,致使该镇153户居民违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非法领取低保金共计89万余元。
此外,胡某某在任新建县民政局城乡居民低保生活保障科科长及社会救助局局长期间,对该县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象负有审核、调查、批准和动态监督管理的职责,仅在2011年1月至2011年10月期间,由于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该县447户居民违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非法领取低保金共计131万余元。此后,新建县检察院反渎局以胡某某、熊某某犯玩忽职守罪提起公诉。
熊某在犯罪前曾先后担任南昌县财政局社保科副科长、企业科科长。2002年,在该县普遍开展城镇低保审批中,熊某利用职务之便,伪造假材料,为兄嫂、弟媳、外甥女和已经去世四年的母亲办理低保,获得低保金22.5万余元。此后,被南昌县民政局发现并取消了其中4人享受低保资格,而熊某在知道此事后,竟暗中办理了恢复,将恢复后的11万元占为己有。后经检察机关查实,熊某因犯贪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2个月。
据悉,2011年,南昌县和新建县共有386名死亡人员领取低保金66万余元。而2012年,审计署在对南昌县、进贤县和新建县的低保资金审查中发现,不少富裕户存在领低保的情况,如南昌县曾某某一人名下有合计3564.29平方米的6套商品房,新建县喻某某拥有注册资本金500万元的公司,却均在领取低保金。江西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