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的印象中,灌煤气要到煤气站,但是岚山区中楼镇却有人非法运输销售煤气,上门手工灌装煤气,造成了巨大的安全隐患。中楼派出所依法给予违法嫌疑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并没收作案工具。
10月30日10时30分许,中楼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过程中,碰见了“熟人”刘某。刘某骑着一辆三轮车,车上装着一个电子秤、两个各六十公斤装的大煤气罐、一根橡塑管外加一只扩音喇叭。
之所以说刘某是“熟人”,不仅仅因为刘某是中楼人,更重要的是刘某在今年6月份因为非法运输销售煤气被派出所查处过。
在接受询问时,刘某承认自己在运输和销售煤气时确实危险性很大,尤其上门灌装时由于没有专门的仪器和设备,煤气经常从简陋的橡塑管中漏出,煤气弥漫,造成巨大的安全隐患。但是,由于没有别的技能,刘某在被批评教育后还是存在侥幸心理,偷偷摸摸地在附近村子干着非法运输罐装煤气的生意。
基于刘某的行为存在危险性,而且在批评教育后仍不停止违法行为,经岚山公安分局批准,10月31日,中楼派出所依法给予刘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依法收缴其作案工具、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00元。(记者 徐艳 通讯员 庞尊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