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某(甲)和龙某(乙)都是贵州人,两人早些年在老家的时候就认识。前些日子的一天中午,龙某(甲)在富阳新登镇的街头碰见了好久不见的龙某(乙)。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两人心情不免有些激动,找了家小饭店一起吃饭。
酒过三巡,龙某(乙)感叹打工太累了,辛辛苦苦赚不了几个钱。这时,龙某(甲)略带神秘地凑近身子说道,来钱快的办法还是有的,并做了一个伸手的动作。龙某(乙)明白,这是偷东西的意思,龙某(甲)以前因盗窃被判过刑,估计这次还想着重操旧业。借着酒劲,龙某(乙)一咬牙,决定和龙某(甲)一起去偷东西。
两兄弟初战告捷 民警上门抓人
两人说干就干,当天晚上,他们从小饭店出来就直奔居民楼。两人来到一幢老式宿舍的二楼,先假装敲门,确认屋内没人后就直接一脚将木门踢开,然后分别开始翻箱倒柜找值钱的财物。找了大概有10来分钟,龙某(甲)和龙某(乙)觉得差不多了,才仓皇逃离现场。
从居民楼回到龙某(甲)的租房后,龙某(甲)交给龙某(乙)一条黄澄澄的金项链,说是刚才在房间里找到的,让龙某(乙)去街上换成现金。一个多小时后,龙某(乙)拿了6000多元现金回来了,说是拿那根金项链换的,并分给了龙某(甲)3000多元。
初战告捷,龙某(甲)和龙某(乙)好不开心,当晚就找了一些老乡一起喝了个酩酊大醉,两人相互搭着对方的肩膀称兄道弟,还在一家棋牌室里通宵打牌赌钱,直到第二天早上民警找上了门才知道大事不好。
兄弟俩貌合神离 各怀鬼胎终被捕
民警对龙某(甲)和龙某(乙)进行了分别讯问,却意外地发现了龙某(甲)和龙某(乙)之间的小秘密。原来,两人貌合神离,各自对对方都留了一手。
龙某(甲)在屋内翻找财物时其实找到了两条金项链,为了独吞其中的一条,他故意对龙某(乙)说只找到一条金项链并让他去卖掉。而龙某(乙)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他在富阳街上的黄金加工店里明明将这条金项链买了12000余元,却对龙某(甲)说只卖了6000余元,回来还故作大方的多分了几百块钱给龙某(甲)。
得知真相的民警真是又好气又好笑,对这对各怀鬼胎的“兄弟”进行了处理。由于是结伙盗窃,属于刑法上的共同犯罪,龙某(甲)和龙某(乙)都将对两人实际盗窃所得的全部财物价值承担刑事责任。
目前,富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对龙某(甲)和龙某(乙)以涉嫌盗窃罪依法提起公诉。
记者 臧清 通讯员 富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