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57岁的彭某来,湖南省醴陵市东堡乡人,与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袁某辉(另案处理、已监视居住)系朋友。两人从2011年8月到2014年12月,两人合同盗窃作案44起。2014年12月21日,彭某来因涉嫌盗窃罪被醴陵市检察院批准逮捕,袁某辉因患有肺结核病被醴陵市公安局监视居住。
彭某来和袁某辉二人均为无业人员又一门心思想着不劳而获,彭某来提出以做买卖或换零钱为名到较偏远的乡村行窃的主意,得到袁某辉的附和。2011年8、9月份的一天,彭某来、袁某辉二人相约骑着摩托车窜至醴陵市均楚镇境内,一路骑行一路踩点,当窜至均楚镇长沙岭往醴陵石亭镇方向的一条村道边的红砖房旁时,发现被害人李某独自一人在家,便以买竹子为由与其攀谈,后提出以100元零钱换整钱,在看到李某从大门左侧卧室内一个自制木箱内拿钱后,便让李某带着彭某来出门看竹子,袁某辉则借口上厕所留在屋内伺机将放在木箱内的2000余元钱盗走。后,二人借口没带够钱趁机逃脱,所盗现金被二人平分。
其后,彭某来、袁某辉二人骑着摩托车窜至距醴陵市均楚镇长沙岭5公里远的一间瓦厂旁的一栋楼房内,看到被害人彭某独自一人在家,便以买瓦为名与彭某聊了几句,彭某提出在家吃完中饭等其丈夫回来再帮忙联系买瓦事宜。彭某来便趁彭某在厨房做饭之机窜至大门右侧卧室,将放在一个粉色手提包内的1000元现金盗走,后趁机离开。
两次作案均尝得甜头,彭某来、袁某辉便决定结伙在醴陵乡镇走村串户四处寻找作案目标。在确定作案目标后,彭某来、袁某辉二人便以问路、买树、换钱等为名转移被害人的注意力,然后伺机行窃。自2012年1月至2014年10月,彭某来、袁某辉二人共采取上述作案手段在醴陵市清水江乡、石亭镇、黄獭嘴镇、枫林市乡、泗汾镇、嘉树镇、王仙镇等地流窜作案44起,涉案金额共计8万余元。
因被盗家庭大多是家中当时仅有上了年纪的老人、小孩或残疾人独自一人在家。基本上又是独门独院,被害人在发现被盗后大多选择忍气吐声,几乎没人想到向公安机关报警。屡屡得手的彭某来、袁某辉变得越发大胆起来。然而,多行不行必自毙,2014年8月28日,彭、袁二人采取以买树为名支开醴陵市栗山坝乡的被害人李某(84岁)并将其家中的6000元现金盗走。12月5日,李某在他人的劝说下,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向醴陵市公安局报案。3日后,彭某来、袁某辉先后被醴陵市公安局抓获归案。
12月21日,彭某来因涉嫌盗窃罪被醴陵市检察院批准逮捕,袁某辉因患有肺结核病被醴陵市公安局监视居住。至此,连续三年四处偷盗乡邻的彭某来和袁某辉的好日子终于到头了。 (通讯员 郭秀峰 谭雪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