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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科技系统两年70余人涉腐被查 扶持资金系核心诱惑
发布时间:2015/2/3 14:02:11   作者:佚名   点击:

  科技扶持资金该给谁用,怎么用好,如何监管,广东科技界反腐风暴对完善科技扶持资金体制具有极其深刻的警示意义

  1月8日上午,广东省科技厅原厅长李兴华涉嫌受贿案开庭。作为广东科技腐败系列案中职务最高、位置最重要的涉案官员,李兴华受审让更多科技腐败的黑幕曝光在公众面前。

  近两年来,广东科技系统有70余人涉嫌贪腐被立案查办,且级别上至省科技厅厅长、下至县市区科技部门的科技干部。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了解多宗广东科技干部的案情后发现,从李兴华到普通科员,其权力寻租基本上围绕科技扶持资金展开。结果,某些和科技系统官员关系紧密的企业动辄能获得低则数百万、多则数千万的项目资金,而诸多小微企业渴盼“雪中送炭”却难以得到有效的资金支持。

  在我国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转型升级的当下,广东科技界掀起的这轮反腐风暴,无疑对完善科技扶持资金体制具有极其深刻的警示意义。

  受贿花样多“干股”成主流

  自2013年开始,广东科技系统70余人涉腐被查,其中包括李兴华、广东省科技厅原副厅长王可炜、广东省科技厅原党组副书记张明、广州市科信局原局长谢学宁等4名厅级干部。办案人员说,这些人多数曾为广东的科技工作做出过一定贡献,有的甚至是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学者型官员。

  广州、深圳两地检察机关提供的信息显示,这些落马科技干部多数涉嫌受贿,如李兴华就被指控接受多家公司约2160万元的贿送“干股”,并受贿1991万元人民币、110万元港币和3万美元。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涉案人员受贿方式多种多样,不仅收受现金,还收受汽车、金条、名表、大额购物卡、贵重酒类、滋补品等。如广州市科信局软件和信息服务处原处长张实就收受了一大学教授赠送的价值20多万元的一台小汽车;谢学宁曾收到一块价值20多万元的名表,保健品、滋补品等也是他收礼单上的“常客”。

  近几年,贿送期权、“干股”已成为科技领域利益输送的新途径。据办案人员介绍,一些科技企业在发展初期会无偿将部分股权送给科技系统的官员,从而在资金、政策等方面取得相应支持,涉案官员待企业发展壮大后再将股权出售或转让来兑现利益。

  据检察机关调查,李兴华就曾收受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旭亮贿送的勤上光电公司35万股(按IPO发行价为840万元人民币)、广东晶湛节能公司33.3%的干股(折合350万元人民币)及现金70万元。随后,李兴华不仅在多个会议和公共场合上“点名肯定”勤上光电公司,而且在省科技厅党组会议审议和拍板通过该公司申请的多个科技扶持项目,帮助该公司获得扶持资金4245万元。

  勤上光电公司上市后,给所有原始股股东持10送10的配股优惠,因此李兴华实际掌握的股份变为70万股,按IPO发行价共计1680万元。2012年底,原始股交易解禁后,李兴华把股票卖出,得款500多万元。

  “作为一个企业,特别是处于初创期的高科技企业,都希望得到科技厅的资金扶持、政策支持以及信息方面的指导。”李兴华在接受审讯时坦言:“这类企业的老板最常采用的行贿方式就是给科技厅领导送干股,这既可以借此绑定利益,获得长期的支持和关照,把企业做大,又不用当下付出代价。”

  行贿求扶持资金易“到位”

  如果说“干股”是广东科技系统系列腐败案受贿的主流方式,那么“科技扶持资金”则是导致大规模腐败在这一领域发生的核心利益诱惑。

  近年来,由于经济转型升级的需要,从中央到地方,多级政府均加大了对科技企业、科研项目的扶持力度,科技专项扶持资金规模大幅增加。本刊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广东科技干部和企业权钱交易主要发生在科技扶持资金领域,为了获得扶持资金和科技项目,不少科技企业千方百计拉拢科技系统官员、争取项目。

  东莞、深圳多家科技企业负责人坦言,给科技系统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留下好印象,不仅有助于企业获得一定资金或扶持政策,还可能得到“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实验室”等资格和荣誉,给企业带来长远的利益。

  广州首诚太和有限公司负责人叶斌、唐潮等为了取得李兴华的信任与支持,甚至不惜帮李兴华之子李晟“摆平”巨额赌债。8日庭审透露的信息显示,李晟烂赌成性,在东莞赌博、澳门赌球和欧洲杯赌球等欠下巨额赌债。李兴华为此多次向叶斌、唐潮等倾诉,并期望他们帮其子偿还赌债。

  从2010年开始,叶斌、唐潮两年多里6次出资帮助李晟还债1840万元人民币。叶斌还亲自与赌徒商谈,要求赌徒写出不再引诱李晟赌博的承诺书,将部分赌徒书写收到赌债的收条送到香港,由唐潮保管。

  看到叶斌等人积极为李晟偿还赌债奔走,李兴华“投桃报李”,多次带叶斌参加个人应酬活动,介绍叶斌与科技厅官员认识,并就叶斌公司项目向时任省科技厅高新处处长王韧、产学研处处长卢进等打招呼,为相关公司申请扶持资金提供帮助。

  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司法会计检验,2010年10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叶斌等人掌控的首诚太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东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圣洋信息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广东中信能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共获得科技扶持资金人民币9505万元。

  本刊记者根据李兴华案的起诉书计算,李兴华收受过至少8家公司的“干股”,并由其侄女、侄子、妻姐、妻姐夫及弟弟的司机帮忙代持。除广州花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外,另外7家企业均在李兴华的“照顾”下,获得了低则数百万、多则数千万的科研扶持资金,总计超过2.7亿元。

  “企业有科技部门支持,能获得更多的政策优惠、财政补贴,科技部门和地方政府也乐于把科技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当作‘金字招牌’,通过它们扩大市场影响、获取正面形象、占有更多的社会资源。”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本刊记者说。

  中介变“公关”钻空“吃两头”

  在一方寻租、一方求财的“互动”下,广东科技领域滋生出一批专门牵线搭桥的中介公司。这些中介公司负责人不少都是在科技系统工作过的离职国家工作人员,以服务、咨询为名钻制度空子“吃两头”,既帮助不少科技企业拉人情、走后门,也帮助一些科技干部收受贿赂,成为科技领域腐败问题滋生蔓延的重要诱因。

  目前,企业的科技扶持奖励资金和荣誉称号等申报一般由中介机构协办或代办。办案人员告诉本刊记者,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离职后瞄准企业的利益需求,继而成立“科技咨询公司”等中介公司。这些中介机构利用既了解市场需求、又熟悉职能部门的优势,表面上以为企业提供咨询类服务收取高额报酬,而实际上却在行贿国家工作人员,暗中帮助申报企业中标,在贿赂案件中“穿针引线”。

  如曾在广东省科技厅工作的广州市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郭某,下海经商后,便利用熟悉行政运作和人脉资源的优势,帮助企业打通关节、编制或假造申报材料,申请扶持资金,并按照20%至50%的比例收取服务费,再从中提取部分钱款贿送给相关领导干部。

  “企业想钻这个空子,又没有所谓的这种能力,它就找大量能钻这个空子的中介机构来帮忙做,中介机构又从中‘吃两头’或者‘送两头’,把这摊水搅得越来越浑。”广东省科技厅产学研处原处长卢进在接受审讯时说。

  监管缺“阀门”制度多“空转”

  和巨额科技扶持资金的流失相比,更令人痛心的是:在预防腐败方面,科技领域原有的制度设计为何会失效?

  多位纪检、检察工作者认为,广东科技系统系列腐败案中暴露出的权力封闭运行、监管缺乏“阀门”、部分核心部门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最值得警惕和反思。

  受访办案人员坦言,科技系统不少业务部门既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又行使项目的投资管理,面对每年项目申报“僧多粥少”的局面,“项目给谁不给谁”拥有极大的权力寻租空间。如广州市科信局原先19个处室竟有14个拥有项目管理职能,有的项目从立项、管理、监督、结题都由一个处室完成。在这种管办不分、管监不分、“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权力运行机制下,监督制约几乎无从谈起。

  李兴华“落马”后反思说:“科技厅制定的制度一大堆,但大部分只重形式,针对性不强,风险点把控不到位,自由裁量权过大,信息不透明,没有建立可追溯系统,过程不公开,缺乏交叉监督检查,没有利用高科技信息手段,专家诚信体系也没有建立。”

  近一年多来,广东省科技厅痛定思痛,开展“科技业务管理阳光再造行动”,以强化监督制约和公开透明为出发点,加快转变财政资金投入结构和方式,加强规范对各类服务对象的监督管理,健全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制度。

  “还应该思考的是,政府该不该直接送钱给企业?一个企业能否做优做强,到底是由市场决定还是由政府决定?怎么知道企业得到政府的科技扶持资金就一定能强起来优起来呢?”广东省委党校原副校长陈鸿宇认为,这种由行政机关、职能部门垄断审批提供科技扶持资金权力的做法,内里的逻辑是“政府比市场更强大也更聪明”,这既侵蚀着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功能,也容易让党政领导干部的行政操守遭到腐蚀。

  业内人士认为,未来还需创新科技扶持资金的分配方式、加大绩效评价力度,构建“资金申报有绩效目标管理、资金使用有绩效跟踪与督查、支出结果有绩效评价和绩效问责”的全过程绩效管理体制,对未能完成既定绩效目标、使用效益低下的扶持资金,严格追究审批过程中相关人员的责任。

  “如果不能摒弃‘政府比市场强大聪明’的观念、不能转变由少数部门掌控资金审批拨付的制度设计、不能健全完善科技扶持资金的监督制约机制,一个李兴华落马了,以后很可能还会有类似的张兴华、黄兴华出现。”陈鸿宇说。(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赵瑞希 毛一竹 詹奕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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