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21时01分,江西省高速交警直属支队第七大队接到报警电话,报警人称其驾驶的轿车被一辆红色车头的解放牌重型半挂车撞击,但该辆重卡事后逃逸,接警后,第七大队立即行动。经过各方配合,,第七大队59分钟后(当晚22时)在广昌收费站将逃逸车辆查获,驾驶员也对自己的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
当晚接到报警后,第七大队立即启动逃逸事故查缉预案。该队朱教导员在值班室进行指挥协调,黄大队长带领事故中队民警到路面设置观察哨,并到沿线收费站询问情况。同时,巡逻班民警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并将现场调查情况及时向值班室汇总。
根据当事人的报警及现场反馈情况,第七大队安排备勤1组在广昌收费站减速车道观察,备勤2组在“白舍收费站”减速车道观察,备勤3组在广昌收费站进行查控,南丰驻点班在南丰收费站查控,并随时准备分流北上车辆。同时大队值班室通知抚州管理中心及沿线收费站密切关注车头有损失的车辆一经发现及时反馈大队值班室。
经过第七大队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逃逸车辆于22时在广昌收费站被查获,逃逸车辆驾驶员对自己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据悉,整个过程仅耗时59分钟,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记者倪晓锋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