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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察右中旗纪检委革故鼎新扬正气
发布时间:2015/4/1 19:38:54   作者:姜恩义 黄秀琴 李永生   点击:

          
           
   本站讯 (姜恩义 黄秀琴 记者 李永生) 2015年2月11日,广袤的塞外大地雪后初晴,阴霾尽散,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胜利帷幕。在2014年,该旗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全面加强了对全旗各级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和制约成为贯穿全年反腐倡廉建设的主线条和总抓手, 且件件抓在了点子上,件件取得了好成效,并赢得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一,统筹全局 长效制约
    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措施,力争把领导干部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系统制定了权力清单制度,建立健全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以制度的方式 将“三重一大”工作列入各级领导干部年度党风政风考核机制中。严格按照《关于对各类资金进行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收支,全 面排查资金管理使用中风险隐患,落实防范措施,特别是加强对“三公”经费和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同时,加强了村级财务监督,对“一卡通”发放中存在的 问题协同相关部门进行了有效治理,规范了运行。督促全旗各单位建立权力清单制,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查找廉政风险防控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规范约 谈和函询制度,建立约谈档案,健全廉政约谈长效机制。截止目前,纪委书记共约谈31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其中集体约谈4次17人;函询12人。
    继续开展优化环境“监测点”工作,对“监测点”进行动态监测,达到纪检监察机关和服务对象对机关纪律作风“两头挤,两监督”的目的。围绕老百姓关心的热点 和难点,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媒体,协同旗电视台开辟了“民生关注”栏目,加强对报道事实的跟踪督查。从社会各界聘任了15名党风 政风监督员,充分发挥了群众监督的作用。
    二,高擎利剑 铁面无私
  全旗纪检监察部门坚持“查清案件、挽回损失、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坚持惩处与教育、保护并重,对反映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始终保持治腐高压态势。按照“查、纠、建、改、教”查办案件工作机制,转变办案工作方式,规范了办案程序。充分发挥了反腐败协调小 组作用,建立健全与法院、检察院、组织、审计、公安等机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互相沟通、密切联系的联动办案机制。按照签订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责任 书》要求,认真落实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办公用房和公车治理工作。目前,全旗已腾退办公用房面积5149.6平方米;封存超编 越野车23辆,并经评估已进行集中处理。
    严肃查办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截止目前,受理民心网诉求36件,其中,立案22件,结案22件,移送司法机关2件。处分干部职工27人,处分人员中,涉及副科级以上干部9人。案件的查处与执行到位,对领导干部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有效地预防了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警种长鸣 防患未然
    转变宣传方式,由灌输宣传方式变为自下而上宣传。开展了廉政警句格言征集活动,用乡间俚语宣传了反腐倡廉内容。开展了警示教育,充分利用旗廉政警示教育基 地和检察院新建的《反腐倡廉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示范点》,组织全旗干部职工多次开展了警示教育,做到警钟常鸣。利用广播电视媒体播放《警示教育片》和 《忏悔录》,扩大警示教育面。落实了“查纠建改教”机制,充分利用自办典型案件教育身边人。针对民政等四个系统干部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先后分类多次召开 了《察右中旗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剖析会》,以案明纪。开展了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一些有条件的乡镇和旗直单位 建立了一批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阵地,逐步构筑党员干部不想腐、不敢腐的思想防线。  
    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举办了全旗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五期,先后派出 干部21人次赴区内外参加各类纪检监察培训班,使业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多次组织纪检干部观看廉政电影和警示影片,大力倡导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使纪检队 伍的整体建设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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