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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4/2 14:24:05   作者:   点击:

    中国日报网江西4月1日讯  日前,新余分宜县杨桥镇辋川村村民向本网投诉,反映该村支书挥霍公款,长期一个人到位于杨桥集镇上的“双明副食批发部”赊烟,美其名曰“招待省市县和上级部门来人”“检查工作”等,一年竟达数万元。
 
 
    3月26日记者驱车到分宜县杨桥镇辋川村,村民钟某向中国日报网记者介绍,该村有1200多村民,在杨桥镇算是一个小的村委会,有5名村干部,村里的经济来源主要是一些“退耕还林”、“救灾款”、“新农村建设”款和一些项目款,每个新农村建设点的工程款都是15万元。
 
    从村干部提供的数十张烟的收据中可以看出,大多数收据都是由“海林”经办的,村民说“海林”就是村支书钟海林。每张款项都是“软中华、1916、斗中华、芙蓉王”等,有的还特意注明“3字头软中华”,有的注明招待对象是“省市县领导、市县农工部、市交通局、县广电局、县农业局、选举”等等,发票金额多的一张是4000多元,少的是几十元,1000多元的也不少,其中有一张村委会欠“双明副食批发部”21000多元的烟款欠条。
 
    “双明副食批发部”的老板告诉中国日报网记者“辋川村委20000多元烟的欠条款已经付了,可去年35000多元烟的欠款还没付”
 
 
    杨桥镇财政所所长陈惠珍告诉记者,辋川村的报账发票开的是烟酒发票,并告知“要看发票需请示分管村委报账的镇领导”。分管村委报账的副镇长钟志勇电话受访时说“我们没有出现烟酒发票”。
 
 
    中央“八项规定”在分宜县杨桥镇是如何贯彻落实的,本网将继续关注。
 










来源:中国日报网江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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