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到濮阳市投资工程项目,从开始谈判,到办理各种手续,再到工程施工,把这个过程反过来一疏理,不难看出,却是被人有预谋精心设
计的一个陷阱。这期间,投资人遭到种种敲诈、索贿和欺骗。第一是自己的投资却给别人做了嫁衣;第二是投资别说盈利,成本都很难收回;第三投资人还遭到种种
恐吓和威胁。而参与其中的,不但有国企主管,竟还有各个级别的政府或执法部门的领导们……请看来自河南濮阳的一则报道!
招商引资却是预设的陷阱
反映人叫聂新成,今年已六十多岁了,郑州市管城区人,是河南省浩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他说,数年前经人介绍与濮阳人韩永恩认识。2008
年,韩永恩给他打电话,神秘兮兮地说:“老聂兄,我是华龙区供销社棉花加工厂厂长,是独立法人,还是供销社副主任。现在加工厂已停业多年,还欠农发行
400多万元贷款,职工养老保险长期欠缴,住房也朝不保夕,职工经常上访,你若能到我厂投资开发建设,等于帮了政府一个大忙,这样职工房子有了,保险也缴
了,我也不挨批了,你也能赚点钱。我可以办理建房的一切手续。”他一听韩永恩说的很有道理,立即答应合作。
双方经过意向合同敲定,聂新成以河南省永康房地产开发公司濮阳分公司(也是聂新成的法人)的名义为棉花加工厂欠农发行400万元做了担保。
可等到一年后,韩永恩才说他做不了主,还要经过供销社主任那一关。然后又经过找华龙区供销社主任白少波、书记王迟协商,华龙区供销社以棉花加工厂的名义
与聂新成签订了四份合同,即《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项目合作开发建设合同》、续签了7.4亩和15.44亩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约定:聂新
成向华龙区供销社棉花加工厂交受益金共计870万元、现金570万元。另300万元定于商业门市相抵或者现金。
在这期间的交涉中,韩永恩提出一个条件,称:“咱们合作开发你必须加一个合伙人。”
聂新成一听,就问韩永恩:“为何要加?”韩就告诉他:“棉花加工厂虽说是工业划拨用地,但是驻地在黄彬村,你必须让黄彬村书记卓海林入伙,他是当地最厉
害的人,谁都惹不起,如果有群众闹事他好摆平。”还说“让他投资200万元,给他30%股份,咱们以后一切事都好办,你不给他30%你就别干啦!”看到这
情况,聂新成不得不同意,紧接着卓海林就加入进来,双方还签订了合伙协议。卓海林私下对聂新成说:“老聂,韩永恩比我还黑,说是让你分给我30%的股份,
其实他占了20%暗股,我才占10%,你别以为都是我占了。”
后来,聂新成给供销社缴纳受益金
570万元时,韩说:“你必须交给卓海林,你交供销社不收。”聂新成就把570万元现金交给了卓海林让其代为缴纳。过了几天,韩又叫聂新成交了70万元。
事后聂新成才知道,让卓代缴的那次他只交了500万元,余下的70万元他和韩私分了。
和棉花厂签完合同,聂新成就开始跑各种手续,包括濮阳市、县的发改委、土地、税务、城建、规划、人防等等各职能部门,缴纳的相关费用共计1420万元(卓海林认可)。
时间一晃很快就过去了三四年,至2012年初,就差过户这一项时,赶上华龙区供销社换届,原供销社领导白少波、王迟换成了吕廷义、张辉。白少波和 吕廷义是对调。吕廷义原是华龙区纪检委副书记,现在调过来当供销社主任;而白少波调过去当纪检委副书记。
吕廷义接任了白少波,却不给聂新成办理过户手续。而此时,聂新成已投资了共计2000多万元的巨资。
在这期间,卓海林注册成立了濮阳卓源置业有限公司,他作法人代表。此举为全部侵占聂新成辛苦奔波多年的成果做好了准备。果不其然,接下来,通过暗箱操
作,卓海林一分钱没投,就享受了由聂新成投入巨额资金的工程项目的建设,以及获得售房收益。聂新成却被排斥在外,还多次遭到恐吓,要他滚出濮阳,不能再踏
进半步,否则……各级官员的索贿经过
“你想象不到,濮阳的这些官员多么无耻,他们都是明着给我要钱,不给就刁难,不给办理。”聂新成感慨万千地说。下面是他叙述的各级官员向他索贿的经过:
市政府副秘书长刘金梁,是向他索贿的最高级别的官员。那是项目请发改委立项时,供销社领导要求聂新成找刘秘书长帮忙,说他是主抓城建的。刘秘书长毫不客气地索要50万元,不然就不帮忙。聂新成没办法,就给他送了50万元。以后听说这位副秘书长因为别的案子被抓了。
第二个就是时任濮阳县发改委主任的韩广勇(现任濮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主任),他接到申请压着不办,非要先给他送礼。聂新成不得不给他送了13万元钱时才得办理。
第三位是濮阳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出让的赵局长,要3万元,不给不盖章。是在他办公室交给他的,给了钱就盖章了。
第四位是濮阳县建设局李风霞局长。她索要3万,退了1万(第一次聂新成上网发帖后),说这一万在她抽屉里放了7年了。李局长还让聂新成给他老公发补贴
3.5万元。她老公是棉花加工厂的职工,因偷盗棉花被开除。聂新成按照合同约定给全厂职工发养老补贴,李局长就利用求她办理审批手续的机会,让给她老公把
这项待遇补上去,还不让对外说。
第五位是华龙区纪检委副书记白少波,他时任华龙区供销社主任。
2011年12月,聂新成要他做主签订土地出让协议,他就是不签。可他将要离任时,他向聂新成的代理人郭宗林索要40万元。聂新成就高息借了40万交给郭
宗林,郭宗林说马上就送过去。果然没过几天,白少波就顺利同意签了土地出让协议。还承诺很快就办理过户手续。
第六位是和白少波对调过来任供销社主任的吕廷义。吕廷义调任不久,一次到郑州参加全国供销会议,吕叫供销社办公室主任给聂新成打电话,说主任参加会议需
要和领导喝酒联络感情,要聂新成送去4条中华烟(价值2600元),一箱五粮液酒(价值11200元)。聂新成不敢不同意,就开车到郑州找到吕廷义,当面
交给他和办公室主任。还是办公室主任搬进他们的车后备箱里;这个还是小事,更让聂新成无法承受的是,本来白少波称过户问题已经和吕廷义当面交接好了,可当
找他办理过户手续时,吕廷义竟开口给聂新成索要100万元,否则不给过户。聂新成认为已经给白少波钱了,不能再为此事出钱,就再次找吕廷义讲理,谁知吕廷
义却气急败坏地说:“不愿意给我钱就滚吧!哪里来哪里去。”
第七位是供销社副主任韩永恩。很多事情都是他负责办理,期间向聂新成索贿14万元,也是不给就不办。
第八是濮阳市人防局办公室杨主任(卓海林的表弟)和一个执法队的人(人防局李局长的弟弟),索要了3万元。在聂新成请这二位吃饭时,杨主任极力吹捧这个李局长的弟弟,说要不是他是局长的弟弟,这里的手续就办不出来,局长很不好说话的。
期间聂新成请这些人吃喝,花费也不下上百万,但都无法计算。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在这里也要说明一下。
华龙区纪检委书记王庆恩是否也染指了这其中的腐败?聂新成说,他听在卓海林手下负责传话的刘尚书说:“老聂,这个事你别再上网了,你知道这个事和王庆恩
书记还有关系呢!”聂新成问他到底咋回事,刘尚书很勉强地告诉聂新成“我是听柴书记(华龙区纪检委副书记)说的,他说这事牵涉到王书记。
当初决定不给你办过户手续的就是王书记,决定过户给卓海林(以后过户给了卓海林)的也是王书记。让王书记睡不着觉的就是这个事,所以你千万别再上网发帖
了。”这里提到的柴书记叫柴普新,是在聂新成第一次上网发帖后被任命为处理这个上网事件的负责人。然而,对于王庆恩是否参与了这一系列的腐败这个说法,聂
新成具有合理的怀疑,办理过户手续,吕廷义给他索要100万元,过户给卓海林,是否也会索要同样金额的款项呢?如果收了100万元,是吕廷义独吞呢,还是
和其他人分成?这个还需调查才可明白。总之这些人都好像是一个坚实的关系网,比如李风霞局长就自称是王庆恩的徒弟。也许因为王庆恩在濮阳县当过副县长,所
以理所当然地有很多官员都愿意靠拢他。
不信任区纪检委
聂新成第一次上网发帖是2014年6月下旬,因为安全考虑,并没有全部揭发这些腐败事件。就这样,就已经惊动了很多人。这次组织调查的是华龙区纪检委。
6月30日,聂新成就接到华龙区纪检委的信息,表示此事濮阳市委领导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专案组,表示铲除腐败绝不手软,法纪面前没有例外。
但区纪检委负责查处,却是让聂新成不敢信任,因为本身就涉及了区纪检委的人。再者哪有下级查上级的道理啊!
这期间,除了专案组的人找聂新成,还有涉及到的一些人也在找。有的出面极力澄清自己,比如濮阳县建设局的李风霞局长,还主动退回1万元(余2万元)。有
托中间人劝说的,比如刘尚书以关系很熟为借口,说起话来很亲热的样子劝说不要再发帖了。更多的则是打电话相威胁,聂新成都保存了这些威胁的电话内容。威胁
的方式也都不一样。有的声称:“你这样发帖,不但不会给你一分钱,最可能首先被抓起来的就是你!”有的更野蛮,在电话里吼道“你再这样,我会杀你全家,让
你们死都不知道咋死的!”等等。
想不到,查来查去,竟还是走过场。被揭发的腐败官员平安无事,聂新成倒成了众矢之的。
这时,聂新成打听到濮阳市委书记段喜中的电话,就给段书记发信息。说起这事,聂新成非常激动,颤抖着说:“我给段喜中书记发短信,没想到段书记真的回了
电话,问了我反映的情况,告诉我市委很重视,一定会依法处理。我不放心,又给段书记打电话,强调这事牵连好几个官员的腐败问题,书记不会不管吧?谁知段书
记大义凛然地承诺我‘对于涉及我们的干部腐败问题,我们纪检委一定会查办到底,请放心!’一听这些话,顿时让我热泪盈眶,竟抽泣起来,惹得我老伴在一旁也
跟着我只擦眼泪。”
是啊!市委书记亲口说出这样的话,无疑就是给了老百姓一个定心丸,让他们充满了希望。
然而不久,段书记调离了濮阳市。聂新成便感觉没了指望。
柴普新副书记的调解
聂新成的揭发,真的就不了了之了。但这事专案组并没说彻底不管,专案组负责人柴副书记主动找卓海林和聂新成坐在一起调解。到了2015年2月1日,聂新
成和卓海林达成了一份《退股协议书》。聂新成违心地接受了卓海林支付给他2200万元的最后结果。柴书记还在协议上以见证人的身份签了字,信誓旦旦地保
证,一定会督促卓海林按时顺利支付协议约定的款项,并反复让聂新成放心。
然而,卓海林只按协议
履行了一部分,就开始推拖了。5月底,当聂新成再次打电话催促时,卓海林和刘尚书竟让到法院起诉,完全是满不在乎的口气。给柴书记打电话,口气也变了,也
不愿负责任了。聂新成明白了:他们根本没诚意全部履行协议,这是有预谋的,签定这个协议说来说去还是个骗局,虽然是在柴书记主持下签订的。
使尽计谋,耍尽手段
聂新成说,他在濮阳还经人介绍认识一个叫谢世甫的男人。谢世甫开一家投资担保公司,他因为资金不够就找谢世甫贷款,却想不到谢世甫和卓海林等人串通到了
一起。谢世甫说用聂新成手里的棉花加工厂的出让土地使用证(面积15.44亩),可以帮聂新成贷更多的款。聂新成相信了他的话,就把土地使用证交给了他,
委托他帮忙贷款。谁知他却把这个土地使用证奉献给了卓海林。等于他从聂新成手上骗取过去,让卓海林伙同一帮主管领导暗箱操作过户给了卓海林创办的濮阳市卓
源置业有限公司了。卓海林将功行赏,分给了谢世甫一小部分工程作为回报。而谢世甫又动不动就起诉聂新成还他的贷款,可拿走聂新成的土地使用证却不说归还。
按照价值来说,一个土地使用证不知要比贷他几百万元的款项价值高出多少倍。
第一次在网上发贴之后,卓海林还在网上反驳聂新成说,工程建设期间,聂新成只去过一次。聂新成说:“这简直是瞪着眼说瞎话,我投了巨额资金,难道会不管不问吗?即使再怎么威胁我、恐吓我,我也不会扔下不管啊!”
然而,不管怎么说,这个工程的手续,中间肯定存在不规范的地方,要不怎么会出现这么多的矛盾,还引发这么多的腐败行为的出现。
编者按:这是一个因为某项建设工程引发的一系列的腐败和一系列的矛盾。如果依照法律,层层剥茧,不管多么复杂的事件都可以理清,都可以分辩。但如果有心
想遮盖,想隐瞒什么,恐怕也不很可能。因为我们已经进入了法治社会的时代,大方向就是依法治国,依法办事。如果非要违背法律,一意孤行,那么法律原则是人
人平等的,不管有多么高的职位,都在法律的制约范畴,没有例外。
对于此事件的进展,本网会继续关注!来源:新闻网http://www.tmtxinwen.com/news/2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