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纪实山西讯 近日,笔者意外地发现了一辆牌照是晋FA0102五菱宏光车,这辆车并非私家车,其车身上原来喷有“安全监管”等字样,很显然这是被换了“马甲。通过查询牌照得知这是朔州市朔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一辆执法车,为啥喷有安全监管的公车却变了“像”?这样的部门这样的领导这样的行为。。。。让人感慨。
换“马甲”前的安监执法车模样换”马甲”后的安监执法车模样
其实公车私用已不是新闻。公车禁止私用以来,更让人不可思议的,还是巧立名目的公车私用“变种”。“变种”形式有变,实质并未有异,基本特征仍在,只不过或改头换面,或粉墨登场,或巧妙重置,将原来的面孔匿影藏形,具有更大的蒙蔽和欺骗性罢了。
公车私用毒害堪忧,缘于公车私用数量之巨,公车私用之“由久”,现实中习以为常,领导者甚至不考虑避讳,顶风违纪变着戏法,真是掩耳盗铃只想着难以查验鉴别。。。这说的还是外观上标志明显的公务车,据相关部门查证朔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务车就有七八辆,该单位全部工作人员不足三十人,真是牛啊。
遗憾的是,大多治理公车私用的政策,根本对于这样的部门治标不治本,政令不通,要不政策在推行过程中能被“念歪”。所以必须痛下杀手,从上到下动真的、来硬的,敢于触碰既得利益者,对违规领导严厉问责,更要媒体曝光,才会刹住“公车私奔”之风。
如果干部的特权观念没有根除,特权行为就难以取消。特殊车“变种”,虽然老百姓看不出来,实则行特权之实。换成普通车后“隐身”于滚滚城市车流中,难以分辨,社会监督也无从下手。
国内公车使用一直以政府内部监督为主,这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监督方式很容易流于形式。故意涂抹标识、擅自毁坏标识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问责,情节严重的,将按规定予以党政纪处分。而杜绝部分官员心中“公权至上”的理念,不能光靠教育,还应以更严格的制度予以规范和保障。只有这样才能重建政府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