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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企银行间发债融资拟“松绑”
发布时间:2015/6/21 22:01:41   作者:佚名   点击:

  继去年3月上市房企被准许发行中票之后,房企银行间发债融资限制拟将再次“松绑”。《经济参考报》记者17日从接近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权威人士处获悉,协会拟有序推进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集团或其下属房地产企业注册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普通商品房建设相关领域。此外,将有序推动省级政府(包括直辖市)、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及计划单列市的地方政府所属的房地产企业注册中期票据。

  据记者拿到的一份《关于进一步推动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规范发展工作举措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材料显示,为进一步推动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规范健康发展,交易商协会结合市场发展情况,经与市场成员认真研究讨论,现就下一阶段城建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工作和完善项目收益票据信息披露表格体系相关工作等进行了明确。

  其中,本着“落实政策、逐步试点、稳妥推进、风险可控”的原则,协会拟有序推进国资委下属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集团或其下属房地产企业注册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普通商品房建设相关领域。此外,积极发挥三方机制作用,有序推动省级政府(包括直辖市)、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及计划单列市的地方政府所属的房地产企业注册中期票据。

  对此,中债资信评级业务总部唐海亮认为,此次房企发债标准的放宽是供给端调整措施在资金方面的进一步完善。预计随着房企债务融资工具的逐步使用,受益房企的融资渠道将进一步丰富,融资成本将有所降低。

  中部某地市级建投公司管理人士17日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坦言,近年来房企资金链逐渐偏紧,总体融资成本较高。就今年而言,融资渠道方面,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下降较为明显,2015年前5月同比降低1.60%,银行贷款和房地产信托仍然是房企融资的主要资金来源。融资成本方面,保守估计目前中型房企综合债务资金成本在10%及以上,大型房企的综合债务成本也在8%左右。“一旦新政得以实施,融资渠道和成本都将有很大改观。不过,目前新政只针对央企和省级国企。”该管理人士说。

  对此,招商证券固定收益研究主管孙彬彬表示,从先前的保障性住房、自住商品房建设、上市房企,再到现在的国企,对房企债市融资的限制逐步松绑,不排除放开到普通房企上。

  不过,从通知内容来看,发债主体的放宽仍然坚持风险可控的基本原则,发债房企应始终具备较好的开发能力和较高的开发资质,此前的“四公原则”(公益惠民、公信诚实、公开透明、公众认可度高)仍然需要遵守,信息披露质量亦将是企业能否顺利及时获准发债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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