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嘉 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研究员
对公积金总量性的信息披露还不够,还需要结构化或更详细的信息。首先,住房公积金是普惠性住房金融,这就要求信息披露的重点之一应当放在满足基本住房需求的贡献上,特别是首次购房和低收入人群购房上的贡献率。
其次,此次披露的信息中有一个数据非常“刺眼”,那就是尽管提取额的75%用于住房消费,但租房提取公积金只占提取额的1.07%。事实上,壮大租赁市场,鼓励老百姓租房,并构建“先租后买”的梯次住房消费体系,构建“两条腿”走路的住房供应体系,一直是管理部门的政策导向。再次,2014年公积金管理从业人员经费为29.1亿元,仅占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实际支出70.98亿元的41%,其余近42亿元的资金用在哪里,作为公积金所有者的缴存职工应该具有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