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99岁老人李刘氏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因五个儿女不愿支付赡养费而将他们告上法院。昨天,在界首市人民法院调解下,五子女才同意每月各支付给老人赡养费200元。
今年端午节刚过,一位老婆婆颤颤巍巍地来到界首市光武法庭哭诉:“我可不想活了,辛辛苦苦养大五个孩子,现在年纪大了,没有一个愿意养我,我还有什么活头?请法庭给我评评理,替我做主。”
原来,这位老婆婆是来自光武镇一村庄的李刘氏,今年99岁,育有两男三女五个孩子。如今,长子已经67岁,幼子也已58岁,均已子孙满堂。20年前老伴去世后,她一直跟随小儿子李鑫一起生活。
20年来,二女儿李兰、三女儿李芝经常前去看望老母亲并给予一定的赡养费,大儿子李龙和大女儿李英却对老母亲不闻不问,不尽赡养义务。时间一长,小儿子李鑫经常为此与妻子闹矛盾。
李刘氏看到小儿子为赡养自己闹得家无宁日也于心不忍,于是搬回年久失修的老屋独自居住。但因其年事已高,生活无法自理,在村干部多次调解无果之后,李刘氏将五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尽赡养义务。
接到诉状第三天,法官冒着酷暑来到李刘氏所在村,找到了老婆婆的五个子女。然后就在破旧的院落里就地取材用砖块、木板搭建起简易法庭进行审理。在听取了各方的陈述后,法官对老人的子女说:“老母亲都99岁了,养大你们几个的确不容易,现在为赡养的事闹到法庭,乡里乡亲都看到了,做子女的脸上也没光。希望你们相互体谅,尽量在过年之前把事情处理好,让老母亲也过得开心。”经过细致的思想工作,五子女认识到了错误,一致表示要赡养好老母亲。看到老婆婆终于老有所养,在场旁听的群众送上了热烈的掌声。
最后,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赡养协议,李刘氏的五个子女同意每人每月向老母亲支付200元赡养费并轮流赡养老人。办案法官以法院调解书的形式对协议予以确认,并嘱咐李老婆婆,如果子女们不履行赡养义务,随时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文中当事人系化名)(新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