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场所设置赌博机,供人进行赌博活动。经湖南省汉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黎忠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5万元。
今年1月10日,黎忠在汉寿县城某娱乐城租赁房间,投放20台“鲨鱼机”供人进行人机赌博,并雇请何某为参赌人员提供上分、下注服务。参赌人员按照100元兑换20万分的比例,先用现金兑换成游戏积分,然后到“鲨鱼机”上赌博,事后再以赢得或剩余的积分按照相同标准兑换成现金。每天营业前,黎忠交给何某3000元资金用于经营周转,歇业后何某将3000元及盈利所得交给黎忠。
1月21日凌晨2时20分,该赌博场所被公安机关查处,现场抓获参赌人员2人,扣押“鲨鱼机”主板4台、显示屏3台。黎忠归案后,如实交待了开设赌场的犯罪事实,并供述事发当日其赌场非法获利2800元。 (王钢 郑台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