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跟踪审计,发现一些地方由于建设资金筹集与使用的统筹衔接不够、管理不到位,2014年有92.48亿元专项资金被挪用,用于出借、还贷、资金周转等。此外还有6.2亿元被套取或用于弥补经费不足等。
根据报告,2014年各级政府安排财政资金5601.55亿元,通过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筹资10631.77亿元,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
除资金问题外,在住房分配和补贴方面,有4.4万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违规享受住房2.55万套、补贴3612万元;有5895套住房被违规用于经营或出售。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地方追回资金或补贴41.15亿元,清理收回住房8320套,取消2.84万户家庭的保障资格。审计已向有关部门移送重大违法违纪问题39起。(均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