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 (记者 王赟)7月1日开始,市民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住房”的,贷款额度可以上浮20%。记者昨从省人大省政府联合召开的座谈会上了解到,国内首部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将于下月起正式实施。
《条例》最鲜明特点就是通过强制措施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条例》规定,新建民用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应采用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大型公共建筑,应采用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其他建筑采用二星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省住建厅副厅长顾小平说,将抓紧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制定公布推广使用、限制使用、禁止使用技术目录,规范引导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确保新建民用建筑全部达到一星级建设标准。
除了硬性规定外,《条例》中还有很多鼓励措施引导绿色建筑的建设使用。比如,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的,贷款额度可上浮20%,具体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以南京为例,目前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是30万元,如果上浮20%,个人公积金贷款限额将提高至36万。此外,还规定“外墙保温层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建筑容积率”、居民建筑利用浅层地温能供暖制冷的,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等等。
据介绍,相较于传统建筑,绿色建筑平均节能率达58%。截至目前,江苏全省已发展绿色建筑项目710项,面积7536万平方米,居全国各省区市首位。据初步测算,我省发展绿色建筑仅节能一项,“十二五”期间就可以节约1300万吨标准煤,占全省节能目标的五分之一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