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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者被公诉能否彰显法治精神?
发布时间:2015/7/9 20:59:00   作者:季伟   点击:

      因授意表弟发布检举副市长和纪委副书记腐败的网帖,连云港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何福康被连云港海州区检察院以涉嫌诽谤罪为由提起公诉,现已被羁押9个多月。(人民网,7月9日)
      因举报副市长和市纪委副书记存在作风等方面的问题而被刑拘和提起公诉,对于这样的“剧情”我们见到的还不是很多。一般而言,在网络举报日益畅通的情况下, 绝大多数的被举报者都会应声落马,即便没有落马,也很少有反过来追究举报者责任的情况。那么,至于本案,举报者被公诉能否彰显法治精神呢?
      从一个角度来看,倘若是举报者无中生有,诽谤他人的话,其受到法律制裁,也是罪有应得,这能体现出法治精神。但是,倘若举报者没有诽谤他人,而被举报者又 是位高权重、手眼通天的“老虎”,其利用权力和职务的便利,掩盖了自己的罪行后,还倒打一耙的话,举报者被抓、被公诉,恰恰还反衬出权力的几许嚣张和任 性,这不仅体现不出法治精神,反而还是法治的倒退。
      通观本案,在真相还未揭开神秘面纱之前,法院还未判决之际,我们还真不敢说本案一定就属于前者或者后者。但从一些既定的事实和案件的情况来看,一些“剧 情”确实令人值得深思。一来,对于举报者举报副市长和市纪委副书记的种种“罪行”,我们的相关纪检部门是否对这些“罪行”认真负责地做了各种调查和取证?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方面确实没有任何“声音”,而这种沉默,能否让人接受?又能否禁得起人们的质疑?
      二来,为何身份较为平庸的纪检干部举报高于自己“数倍”的市级领导过后,没过多久,自己就被捕了,而被举报者却依然“逍遥法外”;而当身份较为“高贵”的 副市长等一报案,公安就立即采取行动,将原本是站在主动地位的举报人“绳之以法”。这种“理”与“不理”之间折射了啥,我们从中又能窥见啥?
      再者,从海州区检察院一负责人的口中所说:由于该案件“敏感复杂”,检方不便接受记者采访。从中,我们更能玩味出一丝丝的言外之意,尤其是“敏感复杂”一词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由此观之,对举报者进行羁押和公诉,而对被举报者却未有任何下文,显然难以服众。对于被举报者,相关部门至少也得来个“经调查,未发现……”之类的结论。 虽然有些“未发现”并不总是十分令人满意,但形式上、程序上的东西亦是不可或缺的。要知道,尤其是在法律范畴内,如果程序错误,那什么都是瞎忙活。
      值得欣慰的是,法院作为法律的最后一道防线还依然“驻守”, 海州区法院刑庭承办此案的法官茆翔回应新京报记者称“法院将依法审理案件,不会因涉及特殊的身份和特殊的人而区别对待。”这句话仿佛给人们吃了一个“定心 丸”,我们有理由去关注和期待下回的精彩分解。
      作者:季伟 单位:四川北川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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