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晓峰,那个人不想把你弄死,请你还钱!
2017年至2018年间,倪晓峰(又名倪忠泽,身份证号码:220182198308218434)曾经在吉林省长春市临河街与威海路交叉处从事房地产中介生意,那家公司名字叫某某地产中介。李先生在寻找房源时,与其认识,从倪手中租到一处房子,房子所在地为怡景阳光小区2栋2门1004室。在租用期未满之时,即2018年6月末,李先生通知倪房子不想继续租了,让他转租给别人,倪很快就找到下家,将房子转租了出去,当时李先生所交的房租费用尚余15000(一万五千元)人民币,加上当初租房时交的押金3000(三千)元人民币(租房合同中承诺退房时返还),共计18000(一万八千元)人民币。
倪在李退房之时,经过认真查验,认定房子没有问题,并信誓旦旦的承诺房子转租出去后,马上将这18000元(壹万八千元)房租退还给李先生。2018年7月7日,在倪已经找好下家后,双方经过验收确认,倪晓峰给李先生出具欠条,欠条内容为:“因怡景阳光小区2栋2门1004室原租户租期到期,应返还原租户李某某房租15000元(壹万五千元)和押金3000元(叁仟元)整,此款共计壹万八千元整,最迟于2018年7月15日前一次性返还李某某。”
但是,到期后,倪又称自己手头困难,要求宽限一些时日还钱,李先生表示可以,并表示,对方可以少还一两千元。但是,过了多日,倪仍然没有还钱,李多次给倪打电话追要,倪总是借口手头紧张,未予还钱。至今,李先生再打电话,倪已经不接电话了,李发微信消息,倪也不回。
无奈,李先生只好将此事发到网上,希望倪能看到,并尽快还钱。李先生表示,不想把倪先生怎么样,尽快还钱就可以了。但是,如果其拒不还钱,就将在网上大面积扩散,同时选择报警,希望他好自为之。
李先生联系电话:13121297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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