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著名学者、北京大学教授钱理群及其夫人即将入住养老院的消息,引发了人们对于当前养老问题的再次关注和争论。
一方面,人口老龄化、养老金缺口等问题正在困扰着当前社会的养老体系,另一方面,家庭结构的变化,一对夫妇要照顾四位老人的普遍现状,也成为当今最值得担忧的问题。
而随着传统文化的逐渐复兴,传统儒学中的许多养老观念、孝悌观念也逐渐被人们所重视,那么,在儒家看来,究竟如何应对当前的养老问题,又是否能够在传统儒学的思想中,寻找到一些解决现代问题的方法和借鉴呢?
为此,本报采访了著名儒家学者、北京大学教授干春松,他说,“在中国这样一个老年人口如此之多、而养老金缺口如此之大的国家,之所以没有发生养老的危机,儒家的孝道观念有很大的作用,因此,如何在现代养老制度中吸收儒家的孝道思想,可以看做是国家未来养老制度的突破口。”
养老是
国际性问题
北京大学教授夫妇进入养老院,之所以引起人们的关注和讨论,一方面的原因,可能是当前社会中的人们依旧对养老院不够认同,另一方面,也和社会转型时代养老问题重重有关,干春松说,“养老问题确切来说是一个国际性的问题,随着医疗和生活条件的改善,人类的平均寿命在不断增长。与之相对应的是生育率和生育意愿却呈下降趋势,因此,养老问题就成为世界各国的大问题。”
在中国这个人口大国,也是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的社会中,养老问题尤其严重,干春松说,“传统家庭结构解体,新的核心家庭建立,三口之家成为大多数家庭的模式,这导致一个核心家庭要抚养四个甚至更多的老人,这无论是经济上还是精力上都是难以承受的。在今天比较严重的还是养老金的缺口的问题,因此社会养老还难以化解家庭养老的矛盾。”
不论古今,养老都是一个社会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无数的哲人、思想家都在寻求一种更好的养老方式,而在传统的中国社会,这样的思考更加丰富、体系也更加完善,干春松说,“的确,古今社会中,如何对待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在传统的中国社会主要是家庭养老。虽然在《周礼》等一系列著作中,也列举了一些养老的制度,但是可以想象这些制度并不可能得到普遍的实施,更多的体现为设想。比较落实的养老还主要是以家庭养老为主。而家族制度则会对家族中贫困成员的养老进行一定的补偿。在宋明以后的家族制度中,设有义田和义山这样的家族式的公益机制,即通过家族的公有收入来支持那些相对贫困的家庭的养老支出。”
干春松
著名儒家学者、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北京大学儒学研究院副院长。
儒家的思想资源
在传统儒家家国天下的思想体系中,家庭是社会组成最基本的单位,因此家庭伦理也是一个社会最基本的伦理,它直接关系着整个社会的伦理制度,而孝道,无疑是家庭伦理中最重要的部分。
干春松说,“儒家是建立在以家族伦理为基础之上的思想体系,因此孝悌不仅是修身之本,也是为仁之本。家族作为社会的基本构成,其稳定乃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具体说来,既然养老是家庭的义务,那么孝道的核心就是尊老。而家庭的亲情就得到特别的强调。儒家论孝的言论很多,以《论语》为例,比如,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这句话典型地反映了儒家的孝道观。即单纯的赡养老人并不是孝的全部,而关键是要有‘敬’,即感情的投入,这也是儒家的养老观”。
在思想体系建构完善之外,是否还有一些具体的、制度性的安排,使得思想最终可以变为现实,成为现实生活中的规范和准则呢?干春松说,“儒家的养老思想最主要的方式是宣传孝道,培养人们自觉赡养老人的习惯。其次是对不孝顺和奉养老人的行为进行惩罚。比如,汉朝的法律规定:不赡养老人,要处弃市之刑,即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犯人暴尸街头。对父母、祖父母等长辈不敬也是重罪,子女杀父母或祖父母,即使没有成功,也要判处弃市,殴伤长辈同样要受弃市之刑。”
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伦理的制度化也逐渐变得更加复杂和周密,干春松说,“唐律是将儒家伦理法律化的典型,所以许多孝行都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肯定。例如,唐律规定:父母在世时,子孙不能出远门。这就是父母在不远游的法律化。还有鼓励累世聚居。不主张分家,尤其反对存私房钱。这样规定,目的是让子孙尽心尽力照顾好老人。”
现代养老的困境
从传统型社会到现代型社会,抚养幼儿、赡养老人、扶助弱势群体的社会伦理本身并没有变化,但是社会的形态和生活方式却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大家庭的消解,成年人之间两代不同居,这些现实的社会变化,同时,现代社会养老体系和传统的家庭养老体系也不尽相同,那么,传统对于现代的意义在哪里?
干春松说,“在中国,目前大部分地区还是以家庭养老为主,因此,社会养老可能是未来的出路,但是就目前的养老金的规模还是社会养老体系的现状而言,如何在政策层面鼓励家庭养老是一条值得探索的路。比如既然核心家庭在消解,代际差别在加大,但我们依然可以通过在政策上鼓励父母和孩子在同一个小区购买住房。这种做法新加坡就在实行,且效果不错,所以从古人的孝道中吸取经验,一是可以进行制度创新,将孝的精神贯注于养老制度的制定和推广上。二是要继续加强孝道精神的传承,即使在社会化养老普及的未来,如何将孝道的精神灌输给护理人员亦是十分必要的。”
传统儒家的孝道虽然传承不绝,但在现代社会中,也有一些一直被争议的问题,比如“色难”、“无违”、“父母在不远游”等等,对于今天的人来说,可能有的做不到(比如商业社会中的人口流动,异地工作等等),有的本身也被批评违背人性,违背现代社会平等观念等等。
又该怎样对传统加以鉴别呢?干春松说,“的确,由于社会的变迁,许多传统孝道中的理念和制度已经不适合当今社会了。经常有人会提到‘父母在不远游’的问题。这些矛盾的确存在,但是,在我看来,‘父母在不远游’其核心的精神就是对父母的关心照顾。不远游是要为关心和照顾创造客观条件。但儒家思想更为看重的发自内心的体恤和关心。不能简单地从违背现在社会的平等观念这样的说法来否定孝道的价值。”
融合传统与现代
当今社会,养老问题重重,这些问题,究竟是现代性的问题呢,还是传统失落和断裂造成的问题呢?
有没有一种可能,融合传统的思想资源,和现代性中对于人的保障,最终为当前的养老问题找到一些可供借鉴的答案呢?干春松说,“当今中国的养老问题,其关键是养老制度没有完善造成的,但是近代以来对于家族制度的否定和对于孝道的批判,从思想层面加剧了养老的困难。我经常说一个观点,在中国这样一个老年人口如此之多、而养老金缺口如此之大的国家,之所以没有发生养老的危机,关键在于儒家孝道观念的根深蒂固、润物细无声,大多数国民都将赡养老人作为自己的责任,因此,如何在现代养老制度中吸收儒家的孝道思想,可以看做是国家未来养老制度的突破口。”
事实上,传统的儒家思想,和现代社会养老理念的结合,并非没有成功的途径,甚至已有案例,干春松说,“就我个人的了解而言,新加坡的住房政策是把儒家思想和养老制度结合得最好的典型。新加坡国民在购买政府住房时,如果选择与父母同住,或是住在距离父母家一公里以内的地方,会得到现金的奖励,同时,还会获得优先选择房屋的机会。如果一个家庭赡养了父母,可以获得退税的奖励。如果申请者是三代同堂家庭,将被优先安排居住。建屋发展局还设计了一大一小两种面积的相邻而居的实际需求。数十年来,这些政策都被严格地执行。”
传统社会中,家庭伦理、养老本来是社会秩序的根基,而在今天,如何对待老人,也是考验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试金石,干春松说,“应该说儒家的孝道和养老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如果国人能够正确认识养老和孝道的关系,那么我们亦可以期待有中国特色的养老制度的创新。”
北京晨报记者 周怀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