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纪委昨日通过其官方微博“@钟山清风”发布消息,南钢对外投资部副部长刘新因受贿罪获刑10年,涉案金额864万元。
@钟山清风发布称,根据安徽省纪委移送线索,南京市纪委对南钢对外投资部副部长刘新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立案调查。经查,刘新在代表公司与安徽某公司洽谈股权收购中,收受回扣864万元,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市纪委依法将其移送司法处理。近日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追缴全部犯罪所得,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
去年底,南京市纪委“晒”出了2013反腐成绩单时曾通报称,去年查办98件案件,其中就包括南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部副部长刘新在对外收购公司股权的过程中,以私下加价的方式向他人索要钱财。(记者 仇惠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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