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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掐老婆脖子 领到重庆市首份家暴告诫书
发布时间:2014/8/7 17:42:56   作者:佚名   点击:

昨日,正兴街派出所开具“制止家暴告诫书”。 警方供图

陈某领到的我市首份家暴告诫书。

  家住潼南县正兴街富达小区的陈某没想到,自己一时冲动掐了老婆脖子,却成为了我市第一份家庭暴力告诫书的受领人。7月10日起,我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在潼南县试点。

  丈夫死掐妻子脖子

  35岁的陈某在一家企业上班,比他小3岁的妻子马某独自经营着一家门市,虽然偶有争吵,但日子也还算过得去。然而,7月18日,两人的一次争吵,演变成为了家庭暴力事件。

  或许是因为天气热,马某经营的门市生意清淡。7月18日,陈某提议当天去表弟家看看,顺便吃午饭。想到丈夫表弟家就住在潼南新城,离自己家还比较远,马某并没有去。陈某下班回家后,马某顺口就提起这件事。

  这一提,把陈某惹恼了。两人你一言我一语争吵起来,陈某怪马某不但没去表弟家,还有脸问这事,这让陈某觉得自己很没面子。马某觉得自己不就是没去表弟家,哪值得生这么大的气。恼羞成怒的陈某,冲上去就用双手掐住老婆的脖子。

  以前打老婆没人管

  或许是看到老婆不对劲,陈某这才松开双手。马某越想越气,拨打了110报警。第二天一早,马某就来到正兴街派出所说明情况,而陈某就像没事发生一样,去单位上班。就在陈某上班时,他接到了正兴街派出所民警周南明的电话,“我让他立即到派出所来。”后考虑到陈某还在上班,让其中午休息时到派出所。

  “通过调解,我们了解到,陈某以前也打过马某,经常是两三句话不对就打人,而且马某到派出所来,脖子上还有明显的印迹,这说明陈某下手还是很重的。”为避免马某再遭受家庭暴力,“我们当场就向陈某发送了家庭暴力告诫书。”周南明还一直给陈某强调,“有了这份告诫书,就说明你已经在我们公安机关备了案,我们巡逻的时候也会经常问你们的情况。”

  小两口再没有争吵

  自从7月19日向陈某发放了告诫书后,正兴街派出所的民警只要路过马某经营的门市,都要向马某或周围的人了解情况。“据我们了解的情况来看,这将近一个月的时间,两人相处得还可以。”周南明说,“我们当时就给他说了,当你想打你老婆的时候,想想这份告诫书,这可是全市第一份。”

  “现在老公脾气比以前好些了,基本上没有发生过争吵,想起当时报警还是有点冲动。”马某通过民警向记者转述称。而对于自己此前动手打妻子的行为,陈某也表示了后悔,“没想到我会是全市第一个领家庭暴力告诫书的人,错误肯定认识到了,现在也在改,毕竟三十几岁的人了,脾气也要改。”

  据正兴街派出所介绍,《潼南县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近1个月,该所共发放了3份家庭暴力告诫书,大多是一些家庭琐事,“比如说妻子和丈夫这边的亲戚关系沟通不好,或者丈夫和妻子这边的亲戚关系沟通不好。”

  律师说法>

  重庆劲源律师事务所李亚宁认为,家庭暴力告诫书作为新生事物,它的出现具有独特的正面意义。首先,它对施暴者起到指引作用,明确了哪些行为是不能被允许的;其次,它对家暴事件的再次发生具有预防作用;最后,它对受害者维权起着支持性作用,可以作为证据证明一定程度的家暴行为的存在。

  另外,告诫书以有权威性的第三方角度适当介入家庭暴力冲突,相比强硬的权力干预或者软弱的舆论压力,更适于为双方接受。 (记者 罗薛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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