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到柳州市西堤路附近的河边游泳,把汽车钥匙埋在沙子里,结果被“吊尾”的小偷挖出,把车上财物洗劫一空。8月5日傍晚,柳州市公安局南站派出所民警经过布控,将嫌疑男子抓获归案。
7月30日傍晚6时许,陈先生驾驶汽车来到西堤路附近,准备下河游泳。他把1000多元现金及3部手机,放在副驾的储物箱里;下水前,把车钥匙埋在岸边的沙子里,并在上面放了拖鞋。
陈游完泳上岸,发现车钥匙不见了。他急忙跑去停车的位置,发现车子还在,可是3部手机及现金已被洗劫一空。
8月3日傍晚6时许,梁小姐也是到西堤路附近游泳,衣物及电动车钥匙放在岸边。游完泳上岸后,她怎么也找不到车钥匙,再去看电动车,已经不见了。
接到报案后,南站派出所民警发现,两起案件案发地点一样,而且作案手法类似,怀疑是同一人所为。经调阅“天网”监控录像,并对案发地点走访,民警发现男子陈某有重大嫌疑。
8月5日傍晚6时许,陈某又来到这一带寻找目标时,被民警抓获。
经南站责任区刑侦大队审讯,陈某交代,最近天气炎热,许多人在傍晚到河边游泳。他发现许多人在下河前,喜欢将财物放在岸边,便萌生盗窃之心,在岸边吊尾,寻找作案目标。
民警提醒,市民来柳江河游泳时,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要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南国今报)